广东深圳,女子办理入职体检时,被医院在健康证上明确标注"无性生活史、外阴正常、阴道通畅"等字眼。健康证属于公示证件,还要提供给用人单位,一想到自己的隐私就这样公开出来,女子彻夜难眠,只能求助于记者帮忙。
深圳某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陈同学,顺利拿到了一家托幼机构的入职机会。按行业规定,从事托幼岗位必须持有正规健康证,陈同学便专程前往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完成入职体检,整个流程走下来并没有什么异常。
拿到健康证的时候,陈同学随手翻看了一下证件内容,结果越看越不对劲。健康证的妇科检查一栏,清清楚楚地印着"无性生活史、外阴正常、阴道通畅"这几行字。
陈同学当场就愣住了,这种只应存在于诊室病历里的私密信息,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一张要交给公司HR存档的公示证件上。
陈同学心里很清楚,健康证不是自己收着就完事的私人文件,入职流程走下来,这张证件会经过单位多名工作人员的手,没有人知道谁会翻看,谁会多问一句。
性生活史这种事情,和能不能带孩子、会不会传染疾病根本扯不上关系,却要这样摆在别人面前,陈同学越想越难受,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这种感觉持续了好几天。
事实上,按照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颁布的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核心目的,是筛查传染性疾病,保障在园儿童的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同样明确,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的检查项目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执行,重点在于传染病及精神健康状况。性生活史、阴道通畅情况等妇科私密内容,从来就不在法定必查范围之内,和从业资格也没有丝毫关联。
走投无路之下,陈同学联系了记者,希望借助外力解决这件事。记者介入后,涉事的区妇幼保健院正式作出回应,承认将妇科检查私密内容印于公示性健康证上,属于工作失误。
并表示此前的证件模板设计未能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存在隐私泄露风险。医院已对健康证模板完成全面修订,相关妇科隐私内容已被彻底删除。
医院的整改回应之所以有据可依,背后是清晰的法律框架在支撑。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将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专章写入人格权编,第1032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自然人的隐私权,私密信息属于隐私保护范畴。
同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规定,医疗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此类信息须取得当事人的单独同意,否则即构成违法。
陈同学的健康证上那几行字,踩中的正是上述两部法律共同划定的红线。医院未经陈同学本人同意,将属于核心敏感信息的妇科检查内容印制于须提交用人单位的证件之上,不仅超出了健康证的法定功能范围,也明显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
整改删除内容只是第一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医院同样需要依法承担。这件事曝光之后,也让不少人开始重新审视一张小小健康证背后的边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