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9大爷想跟49岁女子结婚,为了打消女子顾虑,大爷签了一份协议:过得下去就给50万彩礼,若离婚补偿20万,女子感动领证结婚。婚后第7天,大爷以女子个人名义贷款43万元做投资。婚后2年,大爷却提出离婚,大爷称女子有外心,但女子却表示,大爷想逃避36.5万元贷款。
69岁的虞师傅和比他小24岁的胥大姐,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
胥大姐常年在外打工,独自打拼多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靠谱的人,有个安稳的晚年,不用再一个人颠沛流离。
可她心里一直打鼓,她和虞师傅年龄差这么大,自己怕最后落得一场空,白白耗费青春。
为了打消她的顾虑,虞师傅主动提出签一份“君子协议”,拍着胸脯承诺:
咱们要是能好好过日子,我就给你50万彩礼;万一以后感情不和离婚,我也补偿你20万,绝不会让你白耗青春,晚年没保障。
看着这份写着“保障”的协议,再加上虞师傅真挚的态度,胥大姐彻底放下了防备。
她以为自己遇到了真心待她的人,毫不犹豫和虞师傅领了结婚证。
她不知道,这份看似充满诚意的协议,从一开始就是一张没有约束力的空头支票。
婚后才一周,虞师傅就以“年纪大了银行不给老年人批贷款”为由,软磨硬泡劝说胥大姐,用她的个人名义贷款43万元,说是用来做投资,给两人的晚年多攒点钱。
他再三保证:钱由我来管理,债务也全部由我偿还,跟你没关系,你不用操一点心。
刚结婚的胥大姐,对丈夫毫无防备,加上虞师傅反复承诺,她最终跟着去银行签了字。
这笔43万元贷款下发后,全程由虞师傅独自支配,胥大姐从头到尾一分钱都没有见到,更没有参与过所谓的“投资项目”。
婚后两年,胥大姐依旧在外打工,为生计奔波,她以为自己在为两人的未来努力,却没想到,虞师傅早已打好了算盘。
两人矛盾越来越多,虞师傅突然主动提出离婚,理由更是冠冕堂皇:胥大姐常年在外打工,心思不在家里,对这段婚姻不忠,有了二心。
面对无端指责,胥大姐当场就戳破了他的谎言:你根本不是嫌我有外心,就是想逃避债务!
当初那笔43万贷款,现在还剩36.5万元没还清,你就是想借着离婚,把这笔债全部甩给我!
被拆穿心思后,虞师傅也不再伪装,直白地说:我名下有房子,以后房子一旦拆迁,区区几十万债务根本不算什么。
说白了,就是拿“拆迁”当借口,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可胥大姐心里清楚,拆迁是遥遥无期的事,她现在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债务和即将破裂的婚姻。
两人为此产生矛盾,闹到调解部门后,经过多次协商,两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剩余的36.5万元贷款,胥大姐承担10万元,虞师傅承担26.5万元。
双方约定10年内还清各自债务,胥大姐还清自己的10万后,就把户口从虞师傅的房子里迁走。
在户口没迁走的这段时间里,如果虞师傅的房子拆迁,胥大姐可以按当地政策,拿到属于她的人头份额补偿。
但如果房子一直不拆,她就拿不到任何房产利益。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未经公证的赠与承诺,随时可以被撤销,根本无法保障自身权益。
这份调解结果,看似是“各退一步”,实则胥大姐从头到尾都输了。
当初承诺的50万彩礼、20万离婚补偿,她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更讽刺的是,她依旧要外出打工,辛苦赚钱还债,而虞师傅的房子和存款,依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的“拆迁份额”,不过是一张遥遥无期的空头支票,谁也不知道未来十年、二十年里,房子会不会拆迁。
如果不拆,胥大姐什么额外收益都得不到,只能独自扛下债务,晚年依旧没有任何保障。
这事也提醒所有人,一定要前往公证处办理正式公证手续。
如果只是单纯依靠口头约定和一纸调解协议,日后一旦其中一方反悔,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稳固保障。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