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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武德!”河北,一41岁男子到KTV唱歌,发现一陪唱女子特别漂亮,男子转账5

“不讲武德!”河北,一41岁男子到KTV唱歌,发现一陪唱女子特别漂亮,男子转账5000元要她到酒店开房,女子欣然同意,俩人到了酒店,男子几分钟就缴械投降,可他越想越亏,拿起手机给女子拍照,还要女子再来一次,女子稍加迟疑,还是满足他的要求,可2次之后,男子还是没完,抢走她手机,让她陪一晚上,女子急了,鞋都没穿跑出酒店,赶紧拿朋友手机登录了V信想要查看,可没想到,男子拿着她手机,一看5000元还没收款,男子立刻点了退还按钮,女子急了,立马报警,说男子把自己给强 j 了。

栗某41岁,已经步入了中年,一天晚上,他跟朋友去KTV喝酒唱歌。

唱歌的时候,来了一位陪唱的女子曹某,曹某漂亮,很快就被贾某看上。

贾某心不在焉的唱完之后,越看曹某越觉的喜欢,当场就提出,给曹某5000元,让她跟着自己去酒店开房。

曹某为了赚钱,虽然觉得贾某非常难看,可架不住开出的5000元高价,她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

随后,她拿着小包跟着贾某就去了酒店,可没想到,贾某心急火燎,三两分钟就缴械投降。

他往床上一躺,休息片刻,他心里琢磨,不能就这么完了!要是让曹某走了,等于就几分钟花了5000元,太不划算!

可是这时,曹某已经起来,开始穿着衣服,一分钟也不想和贾某待着。

贾某顿时急了,拿出手机对着曹某就拍了起来,他拍完之后,本想没事拿出来看看,可越想越亏,当即拉住曹某,求她再来一次。

曹某本来就看不上他,犹豫了片刻,贾某急了,一把抢走她的手机。

曹某一想,刚才的时间确实太短了,看在那5000元的份上,决定和他再来一次。

可没想到,第2次完事之后,栗某还是不让她走,不停的纠 缠,非要曹某陪他到天亮。

曹某急了,说好的只是一次,根本不包夜,栗某言而无信,明摆着在耍无赖。

俩人拉来扯去,吵了半天,贾某说了,不到天亮就不给手机!

曹某也急了,遇上了个无赖,本来就没感情,凭啥要陪你一晚上?

曹某脾气倔强,手机不给,我不要了,她鞋都没穿,光着脚就跑出来酒店。

曹某回去之后,拿着朋友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可她这时发现,自己刚才忘记点收款了!

她惊出一身冷汗,果然贾某不讲武德,他看曹某跑了,拿出手机就点开了曹某微信,惊讶的发现对方还没点收钱。

他心里狂喜,这回可叫自己给白P了,他立刻点了退款按钮,5000元原封不动又还了回去。

贾某得意洋洋,沉沉睡去,可没想到,曹某报警了,说自己被贾某给强 j 了!

这回可好,警方很快就逮捕了贾某!

其实,栗某一开始就没安好心,谈好的价格又觉得亏,又拍照片又扣手机,还耍赖皮把钱退回去。

说白了就是想空手套白L,到最后被曹某报警,说他强 j,真是活该,自作自受!

之后,他又拿着曹某手机,把已经转给曹某的5000元又转回去,妥妥的盗窃罪!

贾某被捕后心里害怕,他如实交代,认罪认罚,主动给曹某赔了10000元,获得了曹某原谅。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 器 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贾某把5000元已转入曹某账户,属于曹某占有的财产,栗某私自操作退回,本质是秘 密 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但曹某取得的5000元的是非法交易,不属于合法的被侵害人,因此该违法所得应依法收缴上交G库。

但法院考虑,栗某被捕后供认不讳,认罪认罚,主动赔曹某10000元获得了谅解,5000元他也主动交了。

因此法院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款2000元。

5000没收,依法上交国 库。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5
用户10xxx25
2026-05-31 20:59
瞎编,别人的手机和微信,你打开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