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美国马萨诸塞州,大量劳工抗议,雇主天天给他们吃大龙虾,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此事越闹越大,引发抗议潮,最终法院介入,雇主不得不妥协,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吃龙虾的次数。
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第一批欧洲移民抵达新英格兰时,他们还不知道,不久后,他们将对龙虾产生恐惧。
事实上,如果去东海岸走一遭,就会发现,这里的龙虾实在是太多了。每次暴风雨过后,海浪能把两英尺厚的龙虾堆拍到岸上,密密麻麻,腥臭熏天。
当地人对这玩意儿根本不屑一顾,印第安人用它来做鱼饵和肥料,殖民者甚至给龙虾起了个极其侮辱性的外号——“海洋蟑螂”。
随着雇工越来越多,当地雇主发现,每天光伙食费,都是个天文数字,为了节约成本,不知道哪个大聪明灵机一动,想到了量大管饱还富含蛋白质的龙虾。
于是,契约劳工和仆人们迎来了噩梦。
一开始,他们还是挺有兴趣,煮锅的龙虾肉质Q弹,尤其是两只大钳子里面的肉,吃起来鲜甜鲜甜。然而,纵使山珍海味,谁吃多了也腻。
更关键的是,由于当时没有冷链、没有活体运输技术,而龙虾离水几小时就容易变质发臭。劳工们绝望地发现,自己每天都要面对一盆煮得发红、腥味刺鼻的烂虾。
加上厨师为了省事,都是水煮,时间又控制不当。劳工们吃进嘴巴的龙虾,无一不是肉质干柴,嚼起来像泡烂的硬纸板。对于累死累活、心里只惦记着面包的劳工来说,这简直是一种慢性折磨。
于是,忍无可忍的劳工和仆人们开始罢工抗议。工人代表拿着合同找到雇主,据理力争,要求禁止雇主拿这种腥臭货糊弄自己。仆人们也恳求雇主,希望减少每周吃龙虾的次数。
随着事情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劳工站出来抗议,最后法院介入,觉得雇主们实在是太过分了,于是做出裁决:龙虾可以吃,但一周不能超过三次。
一时间,劳工和仆人欢呼雀跃,他们赢了!
后来,有些仆人与雇主签订合同时,还会特意加上“若雇主编造任何理由强迫我吃龙虾,我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的条款。
其实,一直到18世纪,谁家房子外面堆着龙虾壳,都会被当地人视为“赤贫和堕落”。甚至在监狱里,囚犯们也对龙虾深恶痛绝。
1843年,马萨诸塞塞勒姆监狱,两百来号囚犯集体抗议“天天龙虾粥”,地方议会无奈之下,专门立法规定监狱每周供应龙虾不得超过两次。
真正让龙虾翻身的,是工业革命的大铁罐和大铁轨。
19世纪罐头技术开始普及,港口成堆的龙虾终于找到了消化渠道,被打成肉泥装进罐头,销往更远的地方。罐头虽然解决了保鲜问题,却依然没有让龙虾摆脱底层的形象。
当时一罐波士顿龙虾罐头,价格只有普通烤豆罐头的五分之一。更直白地说,那时候的龙虾还不如一罐“拌饭酱”值钱。
19世纪末,横贯大陆的铁路网全线贯通,列车上的餐车成了全新的利润增长点。火车公司高管想,反正这玩意儿便宜得跟不要钱似的,不如把它包装成“异域深海珍馐”。
于是,白桌布一铺,黄油一化,再配上烛光和银餐具,这道菜就成了上流社会的“身份图腾”。二战后,龙虾产量大幅下降,价格暴涨,最终被贴上了“奢侈”的永久标签。
后来,波士顿和纽约的高级餐厅更是把龙虾列入菜单。龙虾自此完成了从贫民窟到米其林的最关键一跃,登上了大雅之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