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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建议: “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

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建议:
“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

她进一步指出,法律的威慑力不应只体现在刑罚上,更应体现在对违法成本的精准计算上。 许多碰瓷者之所以有恃无恐,正是因为他们算准了即便败露,最多只是口头教育或轻微拘留,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1. 打破“和稀泥”的司法惯性

李教授强调,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坚决摒弃“谁弱谁有理”的老旧思维。在监控盲区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为了平息事态而强迫好心人“补偿”或“和解”。一旦认定为碰瓷,就必须启动刑事或治安程序,明确告知社会:善良不是可以被随意宰割的肥肉。

2. 建立“黑名单”与信用惩戒

除了高额罚款,李教授还建议配套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对于屡教不改的职业碰瓷者,不仅要罚得他们心疼,更要将其违法行为录入个人征信系统。让他们在贷款、出行、子女入学等方面处处受限,用社会信用体系织密法网,让碰瓷者寸步难行。

3. 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

针对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法律应适当加重诬告方的举证责任。如果老人一口咬定是被撞,就应由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或行车记录仪画面。若无法提供且坚持勒索,即视为恶意诉讼与敲诈。保护守法者的前提,是不让守法者为举证自己的清白而耗尽心力。

李玫瑾教授的这剂“猛药”,治的不是老人,而是社会上那股“以老卖老、以弱讹强”的歪风邪气。

法律的温度,体现在对受害者的救济,而不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只有让碰瓷者付出“肉疼”的代价,才能斩断伸向好人的黑手,让“扶不扶”不再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让人心不再因恐惧而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