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是一个20多年前的案件,左侧的男性叫熊超勇,右侧的女性叫李青青,他们两个人身上犯了两条命案。
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小镇上的人还习惯晚饭后搬个板凳坐在门口乘凉。谁也没想到,平日里见了邻居会点头笑一笑的熊超勇,和那个在菜市场跟谁都聊得来的李青青,手上竟然沾着两条人命。熊超勇长得高高壮壮,干过几年搬运工,手上满是老茧,看着像个老实人。李青青呢,说话轻声细语的,街坊邻居谁家有个急事,她还能帮着看一下孩子。就是这么两个人,合伙把两条活生生的命给弄没了。
说起来挺让人后背发凉的。你想想看,一个人每天跟你打招呼,可能还帮你拎过东西,转过脸就能动杀心。这两条命案具体是怎么发生的?据说第一个受害者是个做小生意的外地人,手里攒了点钱,熊超勇跟他有过几次来往,眼红人家那点积蓄。李青青负责把人约出来,熊超勇下手。第二个受害者就更让人心寒了,是他们的一个熟人,知道得太多,怕事情败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两条人命啊,就这么没了。
案子搁了二十多年没破,不是因为警方不尽力,而是那时候监控少,DNA技术也没现在这么成熟,再加上这两个人平时伪装得太好。熊超勇后来去了外地的建筑工地打工,李青青嫁了人,还生了个孩子,日子照常过。他们可能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混过去了,午夜梦回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梦到过那两个人站在床前盯着他们看。
我琢磨着,一个人能犯下命案还不自首,说明骨子里有一种特别冷酷的东西。不是一时冲动,不是被逼无奈,就是纯粹的狠。熊超勇和李青青之间到底什么关系?有人说是情人,有人说是合伙捞偏门的搭档,不管怎样,他们能共同保守这个秘密二十年,相互之间那种信任或者说捆绑,比很多正经夫妻都深,想想也挺讽刺的。
这个案子后来是怎么被翻出来的?好像是李青青有一次喝多了酒,跟前男友吹牛说漏了嘴,前男友觉得不对劲报了警。警察一深挖,又找到了当年遗留下的一点物证,重新检验,这才把这两个人给揪了出来。被抓的时候,熊超勇正在工地上搬砖,看见警察来了,手里的砖直接掉地上摔碎了。李青青更可笑,在家里还冲着警察喊“你们搞错了”,可她儿子躲在门后头哭得撕心裂肺,那眼神里全是恐惧和陌生。
二十多年,受害者的家属等了二十多年。人家这些年是怎么过的?逢年过节别人家热热闹闹,他们家摆着空碗筷。这种痛苦,熊超勇和李青青恐怕从来没有真正体会过,或者说根本不在乎。真正可怕的就是这种不在乎,人命在他们眼里跟踩死一只蚂蚁没多大区别。
现在这两个人应该都在监狱里待着了,熊超勇头发白了,李青青脸上也有了皱纹。两条命换了二十多年的提心吊胆,不知道他们觉得值不值。善恶到头终有报,这话说得多了像陈词滥调,可你回头看看,那些干了坏事的人,有几个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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