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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犬新规,一条直接把人干懵:你的狗咬了人,甭管是不是对方先招惹的,你,必须第

成都养犬新规,一条直接把人干懵:你的狗咬了人,甭管是不是对方先招惹的,你,必须第一时间掏钱,把医药费全垫了。

这话听着是不是有点不讲理?很多养犬的朋友看到这条第一反应都是炸锅,觉得这不是明摆着偏袒被咬人吗?万一有人故意逗狗被咬,难道也要我来买单?先别急着上火,咱们慢慢捋捋这条规定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成都这次要下这么狠的手。

首先得明确,这条新规是5月27号刚通过的,8月1号正式开始执行。而且有意思的是,这条"先行垫付医疗费"的规定,其实在2010年的老版条例里就有了,这次只是重新明确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

以前不垫付最多罚500块,现在拒不改正的,不仅要罚款500到1000块,严重的还能直接把狗没收,吊销你的养犬登记证。 为什么要把这条老规定拿出来重新强调,还加了这么重的惩罚?说白了,就是以前的规定太松了,执行不下去。

相信很多人都见过或者听过这样的事:狗把人咬了,主人往旁边一站,先不着急送医院,先跟你掰扯是谁的错。"谁让你跑那么快吓着它了""谁让你伸手摸它了""它平时不咬人,肯定是你先招惹它了"。等掰扯完了,被咬人可能血都流了一地了。

更过分的是,有些主人直接撒手不管,说"你去法院告我吧",然后扭头就走。被咬人只能自己先掏钱看病,然后走漫长的法律程序,能不能拿到赔偿还两说。 这就是问题的核心。

以前的逻辑是"先定责,再赔钱",但在犬只伤人这种事上,定责往往是个扯皮的过程。狗不会说话,现场又不一定有监控,谁对谁错有时候根本说不清楚。而被咬伤的人等不起,狂犬病的潜伏期虽然长,但一旦发病死亡率是100%,必须在24小时内打疫苗。

这时候如果主人不掏钱,被咬人只能自己先垫钱,这对受害者来说太不公平了。 成都这次的新规,就是把这个逻辑反过来了:"先救人,再定责"。不管是谁的错,先把人送到医院,把医药费垫上,保证被咬人能第一时间得到治疗。

至于后续谁该承担多少责任,那是之后慢慢打官司的事。你觉得是对方故意逗狗,你可以拿出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最终的赔偿金额。如果确实是被咬人故意挑衅,法院会判他自己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责任,到时候你垫付的钱还能要回来。

但前提是,你必须先把人救了。 很多人担心的"碰瓷"问题,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手机也能录像,真要是有人故意找事,你完全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

而且法律也不是傻子,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了,如果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成都的新规只是改变了垫付的顺序,并没有改变最终的责任划分。

其实这条规定最狠的地方,不是让你先掏钱,而是把"不垫付"和"没收犬只"挂钩了。以前很多人觉得不就是罚几百块钱吗,无所谓。现在不一样了,你要是敢不垫付医药费,警察不仅要罚你钱,还能直接把你的狗带走。这对真正爱狗的人来说,比罚多少钱都管用。

除了这条先行垫付的规定,这次成都的新规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地方。比如限养区每户只能养一只狗,遛狗绳不能超过两米,医院、学校、地铁这些地方绝对不能带狗进去,对正在伤人的狗,任何人都可以采取控制措施,实在控制不了的甚至可以就地捕灭。

这些规定看起来都很严格,但其实都是针对这些年养犬引发的各种矛盾制定的。

说到底,养犬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养了狗,就要对它负责,也要对别人的安全负责。以前很多人觉得养狗是自己的权利,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别人管不着。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享受了养狗带来的快乐,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成都这次的新规,其实就是在给养犬人划一条清晰的红线,告诉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 当然,任何新规刚出来的时候都会有争议,这条先行垫付的规定也不例外。

有人觉得太苛刻,有人觉得还不够严。但不管怎么说,它至少解决了犬只伤人后最紧急的问题——救人。

至于后续的责任划分,那是法律该管的事。希望8月1号新规正式实施后,能真正起到作用,让不文明养犬的人越来越少,让大家都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