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女子与男友沉浸在恋爱的幸福中,情不自禁发生关系,可一段时间过后,女子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一检查,被确诊为感染了高危型HPV病毒。
女子惊愕不已,自己安分守己,只与男友有过关系,怎么会得这种病?经追问和医院诊疗记录对比,原来男友在与她恋爱前就患了此病!女子愤怒了:你明知这病传染,为啥还坑人?她找男友索要赔偿未果,一气之下将他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的!
这段感情在最初相处的几个月里,始终维持着融洽的状态,双方对彼此的过往经历都没有进行过深度沟通,涉及身体健康状况的话题更是很少提及。
女子对这段恋爱投入了全部的信任,默认对方会在相处过程中主动告知关键的个人情况,这份不加设防的心态,也为后续的矛盾爆发埋下了隐患。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之后,女子的生活节奏被彻底打乱,持续的妇科不适让她无法正常投入工作,频繁往返医院进行复查和治疗,长时间的用药调理也带来了明显的副作用。
医院给出的确诊报告,让她不得不直面感染高危型HPV病毒的事实,医生同步告知了该病症后续存在的病变风险,需要长期进行医学监测,精神层面的恐慌开始持续侵蚀她的情绪。
排除其他感染途径之后,女子只能将怀疑的目光放在交往中的男友身上,多次沟通追问之下,对方始终以不知情、自身无明显症状为由进行搪塞,刻意回避核心问题的态度,让女子不得不开始主动核对双方的接触细节。
完整梳理两人的相处时间线之后,女子通过调取相关诊疗信息,拿到了男友在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就已经确诊感染HPV病毒并接受治疗的书面记录。
已经掌握全部事实的女子,第一次感受到了被刻意隐瞒的寒意,恋爱期间的甜蜜回忆,在这一刻全部转化成了被欺骗的负面情绪。她清楚知晓病毒具备极强的性传播概率,男友在明确知晓自身病情的前提下,刻意隐瞒健康状况,等同于主动将风险转嫁到自己身上。
协商赔偿的阶段,双方的分歧始终无法达成统一。女子提出的诉求,围绕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以及后续需要承担的复查开销展开,这些支出都是被隐瞒行为直接造成的后果。男友始终不认可自身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认为病症传播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拒绝承认隐瞒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几次沟通都在僵持的状态下结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调解无望之后,女子整理完整证据材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需要承担全部医疗相关损失,同时对自身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隐瞒行为的主观意图、病症传播的因果关系展开了举证辩论,提交的诊疗记录、聊天记录、沟通录音,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清晰还原事件的全部过程。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审理,明确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具备传染性的疾病,有义务将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交往对象,刻意隐瞒病情,致使对方人身权益遭受损害,已经构成侵权行为。最终法院判决,男方需要承担女子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女子的损失进行全面赔付。
判决结果落地之后,这起案件也给亲密关系中的相处模式敲响了警钟。情感相处不能只依靠好感维系,坦诚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健康信息更是需要主动公示的核心内容。
刻意隐瞒风险,看似维护了当下的感情氛围,实则会在真相暴露之后,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同时还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亲密关系里的尊重,从来都离不开对彼此健康与安全的责任,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隐瞒,最终都会反噬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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