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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凌晨,面对警察强行闯入,陆远明对妻儿说:“我们自卫”!于是,儿媳扔砖头

1998年凌晨,面对警察强行闯入,陆远明对妻儿说:“我们自卫”!于是,儿媳扔砖头、儿子拿木棒将警察打伤,陆远明和儿子也因此获罪2年,可没想到,19年后,二人竟被改判无罪!

事情还要从1998年11月9日的深夜说起。

你敢信吗?贵州桐梓县的陆远明,就因为半夜没给警察开门,父子俩蹲了2年大牢!那天凌晨1点,熟睡的陆家突然被砸门声惊醒,外面喊着“警察!开门!接受传唤!”陆远明披衣跑到门口,隔着门缝问:“啥事不能天亮说?现在都后半夜了,孩子老人都在睡觉!”警察拿出传唤证,说他7月29日扰乱机关秩序,必须立刻走!

陆远明当时就懵了!那事早就调解完了,怎么突然又传唤?他跟警察商量:“传唤证写的是11月9日当天,我天亮自己去派出所,行不行?”可警察根本不听,非要“现在就带他走”!陆远明急了,转头对妻儿喊:“他们要强闯,我们自卫!”话音刚落,儿子陆安强抄起院里的木棒,儿媳也捡起砖头,守在门口!

更离谱的是,警察见不开门,居然调来消防车!高压水枪对着大门猛冲,几下就把木门冲垮了!十几个警察涌进来,陆家三口跟他们扭打在一起,混乱中两个警察受了轻伤——一个额头擦破,一个手臂红肿!当天,陆远明和儿子就被抓了,儿媳因为怀孕,取保候审!

1999年2月,桐梓县法院一审判决:陆远明有期徒刑2年,陆安强有期徒刑1年,还要赔警察医药费1900多块!父子俩当场就哭了!“我们是自卫啊!他们私闯民宅!”上诉到遵义中院,结果被驳回,维持原判!

这一判,就是19年的噩梦!陆远明在监狱里天天写申诉材料,手指都磨出了茧子!出狱后,他干过搬运、摆过地摊,白天干活,晚上就研究法律条文,枕头下全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儿子陆安强更是抬不起头,对象吹了,找工作人家一听他有“袭警”前科,扭头就走!村里人也指指点点:“陆家父子打警察,活该坐牢!”

你知道他们有多难吗?陆远明的老伴因为这事气出重病,2005年就走了,临死前还拉着他的手说:“一定要把案子翻过来,不然我死不瞑目!”陆远明跪在坟前发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绝不放弃!”

2015年7月,转机来了!最高人民法院终于指令云南省高院再审此案!法官们调阅了当年的卷宗,反复核对证据,发现了三个关键问题:第一,传唤证规定11月9日当天到案,陆远明说天亮去,完全合法,不算拒绝传唤!第二,警察深夜破门、用高压水枪,强制手段超过必要限度,违反比例原则!第三,陆家父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本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2017年10月14日,昆明的法庭上,法官宣读判决的那一刻,陆远明和儿子哭得撕心裂肺!“撤销原判决,陆远明、陆安强无罪!驳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19年啊!从40多岁的壮汉,变成60多岁的老头,头发都白了,终于等到了这三个字——“你无罪”!

有人说,这案子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缩影!1998年,正当防卫的认定有多严?1979年刑法对防卫限度卡得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就担责!1997年刑法改了,放宽到“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可司法实践里还是偏严!直到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认定才真正松绑!

陆远明后来怎么样了?他拿到了国家赔偿,一共48万多块,可他说:“这钱买不回我19年的光阴,买不回我老伴的命!”他把大部分钱捐给了法律援助机构,说:“希望别再有人像我一样,冤屈这么多年!”

你想想,如果当初警察能多一点耐心,等天亮再传唤;如果当初法院能严格依法,认定正当防卫,陆家父子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法律的意义,不仅是惩罚犯罪,更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当公权力越界时,公民的自卫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现在,我们常说“依法行政”“程序正义”,陆远明的案子,就是最好的教材!它告诉我们: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执法必须有边界,法律必须为正义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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