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志记载:1980年12月,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掖县革命委员会为掖县人民政府。所设机构比1976年增加电业局、化工局、多种经营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局、人事局、环境保护局、机械工业局、财贸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信访科、标准计量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银行掖县支行,共14个单位;撤销工贫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变更了名称。这年实有工作机构50个。1983年增加到51个,干部职员达891人。
莱州市志记载:1980年12月,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掖县革命委员会为掖县人民政府。所设机构比1976年增加电业局、化工局、多种经营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局、人事局、环境保护局、机械工业局、财贸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信访科、标准计量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银行掖县支行,共14个单位;撤销工贫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变更了名称。这年实有工作机构50个。1983年增加到51个,干部职员达8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