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好处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奉劝违法者还是主动投案好!否则,度日如年,寝食不安,活得也太累了啊!
今天早晨看新闻,山西有个吴某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他主动投案。目前,他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我看来,贪官之类的犯罪嫌疑人,还是主动投案好,如此,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1、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的,一般认定为自首。对比被动抓获,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情节较轻的,甚至可免除处罚。
2、程序上更平稳:主动投案意味着配合调查,通常能避免被留置,或缩短留置时间。同时也能省去逮捕、公开拘留等较激烈的强制措施,相对保全了个人尊严和家庭平静。
3、 财产处理空间:如果在投案时主动退清赃款、上交违法所得,在量刑时会被视为“认罪悔罪”态度好,增加适用缓刑的可能。对于部分案件,还可能争取对合法财产的精准剥离呢。
所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纸是包不住火的!与其整天担心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倒不如直接去主动投案自首来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