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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一名打工人确诊尿毒症。他无奈请假治病,没想到公司直接停发了所有工资。老

山东德州,一名打工人确诊尿毒症。他无奈请假治病,没想到公司直接停发了所有工资。老板诉苦说公司经营实在困难,真的无力承担他的工资。打工人是该默默理解老板苦衷,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山东德州,刘先生在一家公司打工 是一名流水线操作工。他踏实肯干,从不偷懒摸鱼,也极少请假旷工。他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只是想努力上班,踏实赚钱,养家糊口。

但是命运无常,意外猝不及防就降临在普通人身上。一向身体健康的刘先生,突然就出现了身体浮肿、浑身乏力、食欲不振的症状。

跑了不少大医院,做了不少检查,医生给出了一个让人崩溃的诊断结果:尿毒症!

普通的打工人,本来就收入不高,这一场重病,就足以拖垮整个家庭!

医生再三叮嘱她,必须立刻要停工静养,绝对不能再进行劳累干活。

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能遵从医嘱来安心养病。于是他整理好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医嘱单据等等,按照公司制度,主动向车间主管提交了病假申请。

在刘先生看来,自己依规请假,就算拿不到全额工资,也会有病假工资。可是当月发工资的时候,刘先生的银行卡里面一分钱都没有到账。

他满心疑惑,就主动联系了公司人事,询问为何自己的薪资竟然全部停发了。

公司人事也很坦率的说,企业今年经营压力很大,效益不好,订单锐减、回款缓慢,现在就算是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都已经是勉力支撑了。公司目前只能先保证在岗的员工的工资发放,公司实在没有多余资金,去承担生病员工的病假工资了。

站在企业的角度,这番说辞看上去也是被逼无奈,情有可原、有理有据。可站在重病打工人的角度,却是强词夺理,字字扎心、无路可退。

和公司沟通后又是过了几个月,刘先生持续养病,公司还是没有发一分钱的工资。

一边是昂贵的透析费用,一边是收入分文没有。治病要花钱、生活也要开销,刘先生压力山大。

刘先生越想越委屈,自己兢兢业业的为公司付出了这么多,如今自己重病缠身,公司不仅无人体恤,连基础保障都要被剥夺。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先生只能求助于本地媒体《生活帮》,希望借助舆论来讨回自己的公道。

记者在了解了事情完整始末后,一边体谅企业确实经营不易,一边也心疼重病员工生活困难。

记者在实地走访并核实了全部证据材料后,确认刘先生的病假完全合规。记者随后就陪同刘先生前往当地人社局,去正式提交劳动维权投诉。

人社部门介入后,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说法、解释、理由。最终在人社部门的调解之下,企业也不得不正视自身的用工问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患病进入法定医疗期,受法律强制保护。

本案中,刘先生身患尿毒症,依法享有医疗期休养权利。企业就是再困难,也无权直接停发员工全部薪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明确规定,医疗期职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德州当地最低工资2100元,病假保底工资1680元每月。公司一分钱不发,已经属于明确违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法条中,并没有任何一条写明“企业经营困难可以免除病假工资”。

企业的亏损是市场经济中的自身的经营风险,并不能转嫁、分摊在生病弱势的打工人身上。

企业经营不易,确实值得同情,也值得社会包容。但企业经营亏损、市场环境差,就属于经营者该承担的商业风险。

法律之所以设定了医疗期及病假期间的工资,就是为了保护弱势一方的打工人。不让因为一场大病,打工人就彻底跌落到谷底、无路可走。

打工人也要坚持自己的权利,无论企业再怎么诉苦哭穷,都不能剥夺你的合法权益。该争取的保障,一定要勇敢去争取,千万不要默默自认倒霉!

时政观察员

评论列表

友友
友友 2
2026-06-06 21:01
这种企业,罚他倾家荡产,直接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