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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21岁女子收男友35万彩礼后毁婚,她感到心里不安,想退还彩礼,岂料,女子

河南,一21岁女子收男友35万彩礼后毁婚,她感到心里不安,想退还彩礼,岂料,女子父母居然耍无赖拒绝退款,还骂女儿“白眼狼”,前男友上门讨要,竟被女子父母打伤!网友:女子三观不错,但家庭不行!

6月7日,浪涨新闻报道了这则彩礼纠纷。

据当事人陈露描述,她和前男友小李,是在2023年在网络上认识,两人觉得彼此都还不错,就谈起了恋爱。

到了2024年底,两人见了双方父母,还订了婚,当时小李按照陈露父母的要求,先给了陈露母亲288000元彩礼。

后来,又给陈露买了五金和手机的钱,大概在7万左右,也就是说,小李为了婚事花了近35万,这些钱都转给了陈露的母亲和姐姐。

不过,订婚没多久,两人都觉得对方不合适,于是决定分手。

分手后,小李找陈露的父母讨要彩礼,可对方却一口拒绝,更令小李气愤的是,当他上门讨要彩礼时,居然被陈露父母打成轻伤。

在派出所调解下,陈露父母必须赔偿小李5万块。

这边陈露感到极度难堪,按照她的说法,小李的彩礼她并没有收到一分钱,全是父母和姐姐收款,现在家人不愿意退还,让她再也没办法做人。

为此,陈露找来了媒体,将此事做了曝光,希望家人赶紧将彩礼退还。

可陈露的父母却不这么想,她们大骂陈露不懂事,是“白眼狼”!

对于彩礼,陈露的母亲说法却截然不同,她声称只收到了14.9万,而且收到的这些钱全部又转给了陈露,是陈露和小李一起把钱花了!

对此,陈露则坚持母亲是在耍无赖,并反驳称“一分钱没拿”,而小李则拿出了部分转账记录,显示彩礼确实是转给了陈露父母和姐姐。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陈露的姐姐,对方则坦言正在筹钱,会尽快还给小李40万,即包含彩礼35万和5万的轻伤赔偿费用。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彩礼纠纷呢?

1、如何看待陈露家人拒绝退还35万彩礼的行为呢?

彩礼是指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付另一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或价值较高的财物,不包括日常消费支出和价值不大的礼物。

小李向陈露家人支付了28.8万彩礼,而且是在订婚前,可以充分说明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

7 万元五金与手机款也是基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同样可视为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年 2 月 1 日施行)第 5 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陈露与小李和平分手,双方已无登记结婚的可能性,依照法律应当归还彩礼,陈露家人拒绝归还彩礼的行为不合法。

2、如何看待陈露母亲称彩礼已经被陈露和小李花掉的说法?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露母亲声称 “彩礼已被花掉”,需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款项确实转给陈露(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款项用于陈露与小李的共同生活支出(消费凭证、用途说明等),支出与婚约筹备直接相关,且不属于日常消费性支出。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 4 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小李提供的转账记录属于直接客观证据,证明力远高于陈露母亲的口头陈述;若其无法提供有效反证,其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3、如何看待小李被陈露父母打成轻伤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 234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陈露父母将小李打成轻伤,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属于刑事和解,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派出所调解的5 万元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损失,陈露父母必须赔偿。

陈露未占有彩礼,主动主张返还,既遵守了现行法律规定,也契合当下 “婚约不成、彩礼返还” 的主流公序良俗,诉求合理。

反观陈露父母,动手致人轻伤已触碰人身侵权乃至刑事底线;用亲情指责、绑架子女,也破坏了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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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