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个已婚男子还有两个孩子,竟然背着自己的老婆跟一个女网友好上了,女网友是个90后,年轻美丽,男子还称呼她为“老婆”。为了得到她还伪造了离婚证,之后还给她转账41万元,这下女网友才同意跟男子开房约会。后来,这段不正当的关系被老婆给知道了,真正离婚之后,老婆一查账,发现不仅转账41万,还在平台转了47万,合计接近90多万。原配妻子决定将女子给告了,要她还钱。
(红星新闻6月6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家住淄博的贺某,今年54岁,妻子孙某55岁,跟妻子两个人生育了两个小孩。
随着短视频的风靡,贺某也开始痴迷于玩这个社交媒体,刷到了一个年轻的90后美女梁某,看到梁某经常跳舞、唱歌的,当时贺某内心可喜欢了。
这个梁某是个河南人,她看到贺某经常给自己发信息,她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大哥估计可以拿捏。
果不其然,贺某经常会给梁某转账,得到好处之后,梁某的态度可好了。
再后来,梁某主动提出,想要跟贺某互相加为好友,两人就这样,展开了交往的第一步。
没多久后,梁某又发信息,邀约贺某到她的河南老家这边见面,两个人还真的就相见了,也去当地开房约会了。
自此,贺某跟梁某,就确定了婚外的恋情关系。
随后二人还经常的联系,贺某也经常去重庆、河南等地找梁某;梁某则会来到山东淄博这边找贺某。
约会的时候,自然也是亲密一番,开心的很。
梁某是知道贺某结婚了的,还有两个孩子,就一直要求贺某快点离婚,赶紧跟她在一起。
看到梁某经常发信息、打电话催促自己离婚,贺某就去制作了一个假的离婚证,发给梁某某。
主要也就是缓兵之计,就是要稳住梁某这边。
然后就是继续相处,暂且就是见面约会这些,为了哄梁某开心,在平台上给她转去了4772370个虚拟币,折合人民币477237元;然后在私下里转账了411683.57元。
这件事很快就被妻子孙某知道了,二人感情也破裂了,随后就开始对房产、车产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随后孙某还查询了银行流水,发现了贺某的上述转账,合计接近90万元了,孙某很气愤,立刻就把梁某给告了。
孙某指出,梁某跟自己的丈夫存在不正当的关系,违背了良俗,要求她返还90万元。
相关部门则介入审理,审定过程中发现,平台打赏的47万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贺某无权擅自处分。
另外,贺某还私下转账了41万多,另外,梁某也转账了38万多给贺某,实际收到的钱款为2万多。
故判定,梁某应该将22383.57元返还给孙某。
如此,合计499620.57元。对于孙某要求梁某返还的这笔费用,法院予以支持,判决生效之后,要求梁某在十日之内,返还孙某499620.57元。
夫妻之间的忠诚是非常重要的,违背良俗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 153 条规定,违背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女子明知道男子有老婆,却还是不断的接收男子的转账,建立不正当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获得的转账,也构成不当得里,依法无效。
《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7 条规定,一方为婚外恋情等目的的赠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无效。
夫妻一方不可以故意隐瞒,背着妻子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此举已经侵犯到妻子的财产权,妻子可以依法维权。
当财产权被侵犯之后,妻子可以主张依法返还,相关部门在判定的时候,也会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 157 条、第 985 条规定,行为人接受不正当的赠与,构成不当得利,负有全额返还的义务。
本案件中的女子,明知道人家已经结婚,还跟人家确定了不正当的关系,之后无合法依据获利,这些钱款都是不当得利,依法要全额返还。
当然,妻子已经依法跟丈夫离婚,对于丈夫的行为,找个年轻的女人发展关系,早就违背了婚姻法,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丈夫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玩婚外的关系,违背了良俗,闹到最后,其实并没有赢家。
大家说说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