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33岁已婚男带着12岁少女开房,并趁机糟 蹋了她。但让人震惊的是,男子还对另一名不满14岁少女下手了,伤害了她整整两年。随后,这名12岁少女父母无意中在女儿的平板中,发现大量男子和女儿的照片,这才报警了。目前男子已经被抓了,但院方的判决让人深思。
6月8日,长江云新闻报道了这则消息。
33岁的王某(化名),是一家印刷店的老板,已经结婚多年,他的老婆给他生了个儿子。
表面上,王某老实顾家,是一个好男人,但私底下却干着让人不耻的行为。
王某一有时间就沉迷在网络上,还专门盯着未成年小姑娘。那天,一个叫小雪(化名)12岁的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雪的父母平时都比较忙,对她管的很松。而且小雪心思单纯,对于外人并不设防。随后王某便刻意接近她,与她套近乎,争取小雪的信任。
王某对小姑娘很有一套,没过多长时间,小小雪就对他完全信任了。眼看小雪已经上钩了,王某便露出了他真正的目的,让小雪给他拍一些不雅照片,小雪也照做了。
随后王某了解到小雪下课以后并不直接回家,而是去课外补习。他便去学校门口接小雪,并趁机跟小雪发生了实质性关系。
2025年7月份,小雪父母无意打开女儿的平板,发现里面有大量女儿跟一个陌生男子的不雅照片,她的父母当时都震惊了。
他们马上把自己的女儿小雪叫过来,质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雪看事情瞒不住了,就一老一实的跟自己的父母交代了。
了解事情真相后,她的父母马上报警了,随后王某也被抓获了。
王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罪行老实交代,还表示愿意赔偿女孩的损失。但民警继续审查后发现,小雪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还有另外一名受害者小千(化名),她也未满14岁。
小千跟小雪不同,她是单亲家庭的女孩,小时候还被她的父亲打过,心理上非常的孤单,自卑,也很缺爱。
小千被王某伤害的更深,已经整整两年了。刚开始民警找到小千以及小千的母亲的时候,小千的母亲害怕小千再受到二次伤害,并不配合。
但随着相关人员的耐心开解,小千才终于颤抖着讲述了自己的受害过程。
那对两名未成年少女造成这么大伤害的王某,犯了什么罪?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以上法律原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王某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6条以及237条,分别将受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2026年3月14日,院方结合法相关法律原文以及本案的事情,并根据王某认罪认罚以及主动赔偿的表现。
最终,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猥 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最后合并执行,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