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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花了25万讨老婆,连手都没摸热,晚上也不肯同房,总之还没缠绵呢,老婆转

云南,男子花了25万讨老婆,连手都没摸热,晚上也不肯同房,总之还没缠绵呢,老婆转身就去找别的男人了。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婆”,就靠闪婚来骗彩礼钱,之前就因为骗人进去过,出来后又故技重施,连续欺骗两个男子,骗走了34.4万元,这一次,法律再次严惩,这个“爱情的女骗子”,终于又被抓进去了。

(上游新闻6月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张先生,33岁,陕西人。

要说到了这个年纪,家里催婚是催的比较着急的,当时有个红娘就给他指了个明路——去山里找妹子。

于是,张先生就带着父母,来到了云南,据说这边比较容易找到好姑娘。

反正后面才知道,好姑娘没有,女骗子倒是有的。

第一家婚介所给张先生推荐了一个女子,当时定金都交了,张先生回去查询,发现这个女子是老赖,外面还欠了不少钱呢。

回头张先生就去办理退款,拒绝了这个亲事。

后来婚介所又联系了张先生,先别急着走,还有一个姑娘,叫做何某。

当时婚介所的人就说了一句,这个姑娘离婚了,其他倒是什么也没有多说。

张先生看了照片,看了个人的介绍,当时也就答应了。第二天,直接就跟女子何某见面。

谁知道,两个人刚见面,对方说“合适”,这俩人就去领证了。

领证之后,张先生给付了彩礼钱以及中介费,合计24万4.

本来以为领证了,也就大局已定。没想到回家后,这个何某天天就是刷手机,好吃懒做,还不跟丈夫交流。

到了晚上,张先生想要亲热,谁曾想,何某一整个抗拒,把自己的法律上的丈夫,推的老远。

反正,房事也没有做,就连牵个手,都不肯的。

半个月之后,何某跟丈夫说,她想要回云南给父亲立碑,张先生提出一起,对方直接说“不用了”,何某立刻就走了。

就这样,何某失联了。

再后来几天,张先生刷短视频,竟然刷到了何某,她又跟别的男人结婚了,还互相称呼为“老公老婆”。

看到这个,张先生就慌了,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

张先生立刻就报了警,一查询发现,何某早在几年前,就因为骗婚被判过刑,1年后放了出来。

出来之后,又开始骗人。

这一次,除了张先生,还欺骗了另外一名男士刘某,这位男子是来自安徽的,两个人合计被何某给骗走了34万4.

何某被抓获之后,依法需要将钱款退赔给两位受害人。

但是执行账户的时候,张先生的24万多,被追回了5万8,剩余的,账上她是一分钱没有了。所以,钱款去哪里了呢?还要继续查。

最后,经过审判,何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虽然名下没有执行款项,也责令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刑法》第 266 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的,构成诈骗罪,会被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根据司法实务,诈骗3万-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档次,这位行为人要面临3-10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女子何某,明显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非真实的想要结婚,隐瞒了前科,收取了34.4万元彩礼钱,之后玩起了失联,其实就是卷款跑路。

这种行为罪大恶极,必须要从重处罚。

《民典法》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该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婚介所如果明知道女子骗婚、还配合隐瞒,虚假宣传,闪婚靠谱、包你成事。这种承诺,就含有水分。

另外,婚介所如果参与了分成,事态更为严重,可能构成刑事共犯。

不仅要全额退还民事损失,还需要面临刑事处罚。相关部门也要对这类场所进行监管、罚款、吊销执照。

张先生憋屈的很,本来第一个差一点被骗,外面欠债;没想到遇到第二个,还是糟了骗。

听到说外地的妹子比较踏实,张先生立刻就带着父母追过去,没想到,还是被对方给钻了空子。

辛辛苦苦攒了二三十万,都是苦出来的钱,却全都被这些女骗子给骗走了。情感、金钱都落了空,就说多可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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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