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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 上海,一家酒店为了提高收入,40 天内疯狂购入 4000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上海,一家酒店为了提高收入,40 天内疯狂购入 4000 只中华蟾蜍,加工成 “熏拉丝” 高价售卖,非法获利 2.7 万余元。市监接顾客举报后开出 5 倍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 13.5 万元。谁知,该酒店不服,直接把市监告上法庭,辩称自己买的是 “人工养殖货”,不犯法。法院判了!

事情发生在 2023 年夏天,一家酒店的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听说 “熏拉丝” 利润高、市场需求大,就动起了歪心思。

他一口气买了 4000 只中华蟾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癞蛤蟆,雇人在厨房偷偷加工成上海地区有名的传统小吃 “熏拉丝”,然后在菜单上高价出售。

可能很多外地朋友不知道 “熏拉丝” 是什么,这是流行于上海青浦、金山和浙江嘉善一带的特色小吃,有着上百年的历史。过去当地人确实有吃蟾蜍的习惯,觉得肉质细嫩、味道鲜美。

但是从 2020 年开始,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蟾蜍作为国家 “三有” 保护动物和上海重点保护动物,就已经被彻底禁止销售和食用了。

很多以前做熏拉丝生意的老店,早就转型改做熏牛蛙了,用同样的工艺,味道也差不了多少,既合法又安全。可这家酒店老板偏偏不信邪,觉得自己能钻法律的空子。

他算得很精:4000 只蟾蜍成本不高,加工成熏拉丝能卖好几万,就算被查到,顶多罚点钱,总比赚的少。结果没想到,刚卖了一个多月,就被顾客举报了。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刻上门调查,当场查获了还没来得及加工的蟾蜍和已经做好的熏拉丝。经过仔细核算,这家酒店在这 40 天里,通过卖熏拉丝一共获利 27076 元。

2024 年 12 月,市监局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7076 元,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两项加起来一共 135380 元。

这个处罚力度可以说是相当重了,直接顶格处罚。

换做一般人,看到这个罚单可能就认栽了,毕竟自己确实违法了。可这家酒店老板偏不,他觉得自己有理,一纸诉状把市场监管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他在法庭上提出了两个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辩护理由。第一个理由是:中华蟾蜍是两栖动物,不是 “陆生野生动物”,所以不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

第二个理由更有意思:我们买的是人工养殖的蟾蜍,有养殖证,凭什么不能卖?

说实话,这两个理由乍一听还真能唬住不少不懂法的人,很多网友一开始也觉得,人工养殖的东西,凭什么不让吃?

但法院的判决,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确的答案。法院经过审理,直接驳回了酒店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了市监局的处罚决定。

法院首先明确指出,中华蟾蜍虽然是两栖动物,但它明确被列入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法定的 “三有” 保护动物。

法律里的 “陆生野生动物” 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生物学概念,不能因为蟾蜍会游泳,就否定它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属性。

更关键的是,法院强调,2020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写得清清楚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 “三有” 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不管你卖的是野生的还是人工养殖的蟾蜍,只要是用来吃的,就是违法的。哪怕你有一万张养殖证,也不能把蟾蜍端上餐桌。

这家酒店老板自以为聪明,觉得拿 “人工养殖” 当挡箭牌就能蒙混过关,其实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

而且退一步说,就算法律允许吃人工养殖的蟾蜍,这家酒店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买的 4000 只蟾蜍真的是人工养殖的。

业内人士都知道,人工养殖蟾蜍的成本很高,根本不可能大批量低价供应给餐馆。市场上流通的所谓 “养殖蟾蜍”,绝大多数都是从野外非法捕捉的。

这家酒店老板为了区区 2.7 万元的利润,就毁掉了 4000 只能保护农田的蟾蜍,最后还赔了 13 万多,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给所有餐饮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法律红线碰不得,不要总想着钻空子、打擦边球。在野生动物保护这件事上,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随着 2026 年 8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会越来越严厉。

那些还在偷偷卖野味的商家,赶紧收手吧。不然等待你们的,只会是更重的罚单,甚至可能是牢狱之灾。

毕竟,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