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不平衡报价出现的情形是:信息不对称下的报价套利
有经验的承包方对图纸和现场条件的判断,往往比业主更准确。不平衡报价的第二种动机,就是信息不对称套利。
某港口工程招标文件中,钢管桩沉桩工程量200根,清单单价按普通黏土层编制。但承包方通过前期调查发现:该海域存在大量孤石和抛石层,沉桩难度极大,业主给的工程量很可能不够。
于是承包方将钢管桩单价从8000元/根提高到15000元/根,同时将其他不受地质影响的常规项目单价适度降低。总价不变,不影响中标。
结果实际沉桩数量因地质原因增加到400根。按不平衡报价后的单价,承包方在这一单项上就多拿了(15000-8000)×400 = 280万元。
这个操作的核心是:承包方没有虚构工程量,也没有弄虚作假,只是利用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清单风险进行了重新定价。但这种信息优势会不会被认定为不公平?工程量大幅变化时,单价还能不能按原来的结算?这个争议,后面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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