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当年减刑材料堆得挺高,上面密密麻麻签了19个人的名字。
何绍平是唯一一个没签的,只写了三个字:“不同意。”
他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云南第一监狱的纪委书记。
材料里写的“发明专利”,他查了,根本没人用过;考核表写得好,原始记录却全是空白。
他当着所有人面说:这不符合司法部的规定,不能批。
有人打电话来施压,他没接招,只翻出最高法和司法部的文件念条款。
后来专案组查卷宗,就靠他那几页手写质疑和会议记录,锁定了审批链的断裂点。
其他人签字时没留依据,没写理由,也没提疑问。
他留下了一整套“不签字”的证据链——时间、依据、问题、依据来源。
结果19人落马,他没事。
法律没说必须英雄,只说签字就得担责。
他只是照着白纸黑字做了该做的事。
做完就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