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冰川无人区自驾被困获救被罚有些人真的就是作死,还美其名曰"挑战"。
2026年6月1日,西藏双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2名自驾人员"勇闯"普若岗日冰川以北无人区,陷车被困,急需救援。
救援花了5天4夜。 多部门组成救援队连夜挺进,克服暴风雪、冰雹、车辆频繁陷困、人员严重高反等重重困难,才把人救出来。万幸的是2人无生命危险。
这事最离谱的地方在哪?
事后调查发现,这两人根本没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擅自驾车进入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属于非法穿越。警方提醒:非法穿越、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既破坏生态、扰乱管护秩序,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隐患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地对两名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这种"挑战"闹剧不是第一次了
前几年新疆尼勒克县,4名游客擅自闯入冰川无人区被困,旅游公司出动3架民用直升机+救援马队,搜救48小时才把人找到。事后游客拒绝承担救援费,被告上法庭,法官一句话戳穿:"他们不理会警示牌,自己跑到无人区,我们把他们救出来,他们不应该承担救援费吗?"
《旅游法》第82条写得明明白白: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这几年违规穿越无人区、非法攀登山峰被救的案例太多了。大量公共资源——直升机、救援队、搜救犬、医疗资源——全被这些人"个人装逼、社会买单"式的冒险搭进去了。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谁来买单?
青海那边规定得更清楚:因非法穿越、违规登山引发险情,动用应急、公安、消防、医疗等公共资源实施救援的,产生的全部救援费用,由违规行为人、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这才是真正该有的规矩——法律告诉你,你自己作的死,自己买单。
格尔木也明确:违规进入高风险区域,风险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违规者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置,情节严重者纳入信用记录。
警示牌在那立着没人理,保护区红线画着照样闯。出了事就打电话求救,救完了该罚的罚、该赔的赔。这不是"探索精神",是赤裸裸的漠视规则、漠视生命。
有那个钱和时间,去正规景区自驾游不行吗?非要拿自己命、拿救援人员的命去赌?一个个吹嘘"征服无人区""挑战生命禁区",真陷进去了,打求助电话比谁都快。
这不是勇敢,这是不负责任的自我感动。
致敬救援人员。也送给这些"挑战者"一句话:你以为你是探险家,其实你只是添乱者。 2人冰川无人区自驾被困获救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