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开始耍赖了!”河南郑州,一男子花15万,分期付款买新能源汽车,首付付完,销售带他去上牌,发现汽车电量才14%,压根开不到家,销售带男子去快充站充电,结果一充就跳闸,连续换了几个桩都如此,只有慢充能充上电,确认充电模块有故障后,男子要求要么退车,要么换车,但4S店只同意更换充电模块,男子怒了,这可是新车呀,他一天没开,只换个配件,他花15万买个破车,他坚决不答应。4S店:你选过牌了,也已经把车开出去了,车子的所有权归车主了,会跟厂家沟通处理。
这件事发生在河南郑州,当事人姓李,三十出头,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调度员。他攒了好几年的钱,又办了分期贷款,才凑够这辆国产新能源车的首付。买车前他在网上看了十几个测评视频,跑了两家4S店对比价格,最后选定这家店,图的就是性价比和销售承诺的“售后无忧”。
提车那天是周六上午,小李带着妻子一起去的。夫妻俩在店里签完分期合同,刷了首付卡,又买了全额保险,前前后后折腾了三个多小时。销售很热情,忙前忙后帮着办手续,还送了一套脚垫和玻璃水。等到所有手续办完,销售把车钥匙递给小李,说带他去车管所上牌。
小李坐上驾驶座,心里挺激动,这是他人生第一辆新车。他习惯性看了一眼仪表盘,发现电量显示只有14%。他问销售,这电量够不够开到车管所?销售说车管所不远,也就三四公里,没问题。小李想了想,觉得销售天天干这行,应该靠谱,就发动了车。
从4S店出来,走了不到两公里,电量掉到了11%。小李越开越心慌,把车停在路边,给销售打电话说不敢再开了。销售赶过来看了看,说附近有个快充站,带他去充一会儿电再去上牌。两人把车开到快充站,插上充电枪,结果刚通上电不到一分钟,充电桩就跳了闸。换了一个桩,还是跳。连续换了四个快充桩,每一个都是同样的毛病——插上去就跳,根本充不进去。
销售也懵了,说他卖了好几年车,头一回碰见这种情况,最后试了一下慢充桩,倒是能正常充电,但慢充充满需要七八个小时。上牌的事肯定泡汤了,小李把车停在充电站,打车回了家。
第二天,小李和销售一起把车开回4S店的维修车间,技师检查了一上午,给出的结论是充电模块存在故障,导致快充功能无法使用,只能更换整个模块。小李听完就急了,这车从开出4S店到现在,他连一次完整的充电都没体验过,里程表上只有二十几公里,纯粹是一辆新车,凭什么就要换零件?
他找到销售经理,提出两个方案,要么退车,要么换一辆同款新车,销售经理态度很客气,但答复很干脆,说车辆已经完成上牌选号,并且小李已经把车开出了4S店,按照公司规定,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车主,不符合退换车条件。他们只能按照三包法,免费更换有故障的充电模块,再送两次保养作为补偿。
小李不接受这个方案,他说选号是销售带着他去办的,电量不足开不到家也是销售让他开的,从头到尾自己都是听4S店安排,怎么最后全成了他的责任?他花15万买的是能正常快充的新车,不是买回来就要拆开修的车,双方僵持了一整天,谁都说服不了谁。
后来小李找了当地媒体,记者跟着他到4S店采访,面对镜头,销售经理改了口,说会积极跟厂家沟通,争取一个让客户满意的解决方案,但始终没有松口说能退换车。小李的妻子对着镜头掉眼泪,说家里经济条件一般,分期买车就是想跑网约车补贴家用,现在车趴在家里,每月的分期款还得照还,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不少懂车的网友分析,充电模块属于新能源车核心三电系统的一部分,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果三电系统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退换车的。但关键点在于,车辆是否已经完成了交付手续,以及故障是否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快充功能失效,算不算严重故障,法律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界定,这就给了4S店周旋的空间。
也有律师指出,虽然4S店说“选过牌、开出去就归车主”,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这辆车的充电模块在交付时就存在故障,4S店明知道电量只有14%还让客户开出去上牌,本身就存在过错,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消费者。
截至事情发酵后第三天,4S店再次联系小李,表示愿意在更换充电模块的基础上,额外补偿5000元现金和一年免费保养。小李仍然没有同意,他说如果4S店坚持不退不换,他就走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没有最终结果。
这件事说到底,一辆15万的新车,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消费者花真金白银,买的是放心和便利,不是买回来就往修理厂跑的麻烦。4S店强调流程和规定,但别忘了,卖车之前把车况检查清楚,电量充满再交车,这不应该是最基本的服务吗?出了问题就推给“你已经开出去了”,这种态度,寒的是消费者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