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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这样的闺蜜太可怕了!6月7日,杭州一名女孩心情不好,便来到朋友小陈家中做

[微风]这样的闺蜜太可怕了!6月7日,杭州一名女孩心情不好,便来到朋友小陈家中做客,两人是关系不错的闺蜜,可很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不仅将对方的小猫从高楼扔下,甚至还对小陈下了重手,如今小陈还在医院救治,而更让人无奈的是,警方最后也只能撤案,那么这到底怎么回事?
 
那天下午,16岁的小陈大概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好心的陪伴会把自己送进ICU,今年3月,她注意到闺蜜心情不太好,就主动把人叫到家里来,想说说话、吃点零食,让对方心情能缓过来,两个女孩关系一直不错,这种互相照应本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失控来得毫无征兆,小陈转身去厨房拿饮料的功夫,闺蜜突然抓起她养的猫,直接从16楼的窗户扔了下去,猫的惨叫声还在空气里回荡,下一秒,水果刀已经朝小陈刺了过来。
 
医学鉴定是重伤二级,要不是邻居听到动静冲进来,小陈可能撑不到救护车赶到,血把衣服浸透的时候,她脑子里大概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到底是怎么了?
 
更让人无力的是后续,行凶者在事发后不久选择了轻生,警方依法撤案,涉案人死亡,刑事责任自然终止,这符合法律程序,没什么可争议的,但小陈躺在病床上,身上的伤口还在愈合,心理创伤更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平复,而刑事正义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对方家属拿出了医疗记录,说女儿疑似有中度抑郁症,这个说法迅速在舆论场引发了撕裂,有人说:“远离极端性格的人,早晚会连累到你,”也有人反驳:“不是所有抑郁症患者都危险,问题是家长把'心情不好'当小事,耽误了早期干预。”
 
争论归争论,小陈家里的账单是实打实的,医疗费已经花了十多万,后续康复还得继续烧钱,刑事撤案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消失,她的家属明确表示会向行凶者监护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一样都不能少。
 
目前民事调解正在进行,但对方态度消极,小陈家人已经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应急,如果调解谈不拢,诉讼程序随时会启动。
 
这起案子把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到了台面上:当青少年的情绪障碍被家庭用心情不好轻轻带过时,危机信号就这么被埋在了日常里,等到爆发,监护人不仅要面对道义上的自责,法律层面同样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写得很清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不是吓唬谁,而是制度对受害者保护的底线。
 
网友提醒不要什么人都往家里带,从自保角度看没错,但如果社会因此对心理问题污名化,反而会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更加孤立。
 
小陈的遭遇是一面镜子,它照出的不是如何辨别危险人格,而是一个更深的问题:青少年心理健康筛查机制在哪里?学校、社区、家庭之间的预警网络为什么没能在悲剧之前拦住失控?
 
现在小陈还在康复,心理阴影什么时候能消散谁也不知道,行凶者家属会不会主动赔偿也是未知数,但这个案子留下的账单,不只是那十几万医疗费,更是整个社会欠下的一笔,关于如何真正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账。

对此,有网友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是所有接触多的就叫闺蜜,也不是所有熟人都叫朋友,现在人连叔伯兄弟和堂兄弟都分不清了。

还有网友称,监护人难逃罪责!监护不当,祸害他人!这要是放把火,想想都觉得可怕,此事死者就是全责也难追了,但做为监护人不当,也是有责任的,若是不追,那类似这样事儿也就变的淡写了。

那么,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信源:热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