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离开工位15分钟,迟开电脑8分钟,
被公司以“严重违纪”开除!
小林不服告上法庭,公司赔偿10.8万!
据上观新闻报道,这起劳动纠纷发生在2025年。
小林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工程师,在此家公司已工作四年多,此前结束驻外项目,回到了南京分公司坐班。
没想到她才干一个多月,就被公司解聘了!
公司此前并没有警告或通知小林任何关于违纪的事,而是不声不响,直接拿出了几段没有声音的监控录像,证明她上班不认真,总是迟到早退,和同事聊天,擅自离岗三次以上,已“严重违纪”的理由开除了她。
从1月17日到2月5日,公司罗列了小林的“罪状”:
其中有五日,小林离座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不等,或者看手机,跟同事聊天,也是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不等,还有一次提前几分钟离开工位下班。
小林被突然开除,感到很惊讶,也很不服气,她辩解说,短暂离开座位是上厕所或喝水,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和同事聊天是交流工作事宜,提前离开是为了跑到楼下去打卡,排队等电梯。
于是小林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当地法院对此案件做出了二审判决,要求公司赔偿小林10.8万元。理由有两点:
1,小林短暂离岗、和同事交流、查看手机等行为,总的来说频次低、时长短,有些行为属于正常工作范围。
毕竟,人非机器,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是正当的,公司不可以以此剥夺员工权益。
2,公司解聘小林的流程也不对。
公司应提前核实问题、提醒整改、听取小林的申辩。先解聘、后举证,违背了正当程序原则。公司应该先批评、警告,如果小林违纪严重再开除。公司一上来就直接开除,有失管理善意。
看来,法律条文还是倾向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公司不能胡来,过分依赖于监控束缚员工,不能把他们当机器来对待,毕竟他们是血肉之躯,需要人性化管理,人性化对待。
小林胜诉了,这个结果还是大快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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