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苏昆山,男子离婚后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同城单身女子,俩人很来电。男子以为自己找到了第二春,可没想到,女方竟提出让她亲哥与男子同住段时间,看看男子靠不靠谱。只要女方的哥哥认可的,那二人的事就成了。男子同意后,与大舅哥同住了两个月,期间大舅哥陆续从男子手中拿走了47万元,说是一部分是借款,一部分当彩礼。结果钱都给了,大舅哥和女方都不见了。之后,女方父亲承认了这笔借款,并表示会慢慢偿还,谁知男子接下来的话,直接把人给逗乐了。
张先生是一个普通务工人员,他离过一次婚,现在一个人过日子。
去年11月份,张先生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同城女子,二人聊得热火朝天,线下也见了一面,女方也自称是离异单身,对张先生挺感兴趣的。
张先生当时心里乐开了花,觉得自己终于要迎来第二春了,可之后的事情却越来越离谱。
在张先生要和女方确定恋爱关系前,女方提了个条件,要让她的亲哥搬到张先生家住一段时间,说是要近距离考察下张先生这个人靠不靠谱。
女方承诺,只要哥哥点头同意,那二人就结婚。
张先生觉得这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随后,女方带着她的哥哥来到了张先生家,张先生还特意收拾了一间屋子。就这样,大舅哥在张先生家一住就是70多天。
期间,二人经常一起下厨,偶尔开瓶小酒边喝边聊,大舅哥一直说张先生靠谱,这让张先生喜出望外,觉得自己离再次结婚的日次近了。
可在同居期间,大舅哥经常找张先生要钱花,起初几千元,后来涨到了几万元。大舅哥说,这些将来一部分算借款,另一部分算在彩礼上,这让张先生放心了不少。
可大舅哥越要越多,张先生为了面子就去贷了款。陆陆续续的,张先生给大舅哥转去了47万余元。
今年2月份,张先生试探着提了句还钱的事。结果当天半夜,大舅哥趁着张先生入之际,悄无声息收拾东西跑了。
张先生立即联系女方,可对方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张先生这才彻底醒了过来,原来自己被人下套了。
走投无路的张先生找到记者,试图通过媒体的力量找到女方和大舅哥,可记者也无法联系上对方,后来联系上了女方的父亲。
女方父亲倒也老实,承认了儿子确实欠了张先生的钱,但不知道儿子具体欠了多少。
女方父亲还称儿子是小的,女儿才是大的,大舅哥原来是小舅子。
最终,女方父亲表示愿意还,每个月还个千把块钱,如果有能力就还1万元。
万万没想到,张先生遇到这种情况后,竟然还说以后不管遇到啥事,都会帮帮忙,就当朋友处了。
张先生是真的傻,这种情况怎么还能处朋友呢?这女方和她哥哥明显就是在骗钱啊。
按照江苏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标准的意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女方和她哥哥骗了张先生47万元,这显然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当对二人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女方的哥哥并不一定就是在骗张先生的钱,也有可能是单纯的借钱后不想还了。
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诈骗,而属于民事纠纷,女方和她的哥哥应当偿还47万元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
最后,不管怎么说,遇到这样的姐弟二人,张先生不想着远离,还愿意与他们做朋友,这个脑回路的确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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