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年轻女子独自去酒店开房,当时刚洗澡就没穿衣服,女子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门外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还反复开门。不一会门锁被打开,幸亏女子反锁了房门,男子才没能进来。女子吓得躲进了被窝里,男子闹腾了好一会,不断的晃动房门,大概持续了8分钟,因为没法进来最后才离开。女子吓得立刻打电话找了前台。
(荔枝新闻6月10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张女士(化名处理)是独自一人来到河南新乡这边办事。
当时预定了一家酒店,办理入住之后,张女士习惯性的反锁了房门。也就正是因为她有这个好习惯,给她免除了后面的一些不小的麻烦。
锁好房门之后,张女士就去洗手间洗澡了,洗完澡之后,张女士准备早些休息,明天还要办事。
洗完澡之后,因为房间是个人的私密空间,张女士也就没有穿衣服。
当时张女士直接就躺在床上,准备短暂的放飞自我,毕竟身无长物,就更加放松了。
谁知道,这个时候,大半夜的,外面竟然传来了陌生男人的声音,主要这个声音还很粗犷,给张女士吓得不行。
更让张女士不能接受的是,这个陌生的男人,竟然是冲自己来的。
因为这个男子,直接就拿着房卡,准备来刷张女士的房门了,一边刷卡,男子还一边在嘀咕,说的是方言,张女士也听不懂,
没过多久,最过分的是,男子竟然将房门的锁给打开了,随后他就拧着锁,准备闯进去。
要知道,此刻的张女士,身上是没有衣服的.......而且还是独居女生一个,想一想都感觉很危险。
幸亏张女士刚刚将门锁给反锁了,所以即便男子打开了锁,也没法拧进来,而外面的这个男子反而着急了,一直在反复的开门、反复的晃动密码锁、不断的撞击房门。
这种巨大的声响,可把张女士吓得够呛,只能躲在被窝里。
但是男子还是在很固执的开门,张女士只能提醒:“喂!里面有人的,你走错了,快点走吧!”
大概是听到里面有声音,外面的这个陌生的男人,才算是停止了操作。
可是没安静一会,男子又开始用力的撞击房门,好像非把大门打开不可。
前后大概持续了有8分钟,最后实在是感觉没法开门,这个男子才离开了。
而这个动静,可把张女士给吓的不轻,她立刻就打电话告诉了前台,希望他们能够过来核实一下情况。
工作人员过来之后,刚刚的那位男子已经离开,也不确定有没有喝酒。
但是从监控画面来看,确实是有个陌生男人过来尝试着开门。后来调查清楚了,原来是酒店的住客走错了楼层,所以造成了如此扰民的事件。
事发之后,酒店的负责人也一直在跟女子沟通,表示开业以来,这种事也是第一次遇到,酒店一直在道歉,相关的赔偿事宜,也在跟女子进一步的协商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5 项规定,滋扰他人、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构成治安违法,要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的男子,不断的晃门、不断的滋扰女子,持续了8分钟,而且女子明确告知对方里面有人,外面的男子仍然不停止,还是故意纠缠女子,漠视他人的隐私跟安宁。
据此,女子当时要是报个警,这个男子被调查之后,必定要面临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6 项规定,酒店客房属于私密的空间,享有跟住宅同等的安宁与隐私保护。
男子不断的滋扰女子,而且女士当时衣服没有很完善,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女子的隐私了。
《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房客负有安全管理以及防侵入义务,应该保证顾客的私密以及安全。
但是女子遇到这样的情况,很明显酒店存在安全保障违约以及侵权。
独居女子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酒店的管理存在疏漏,长达8分钟,男子一直在侵扰,但是都没有工作人员过来阻止,明显存在失职的情况。
面对个人权益被侵害,女子可以主张要求赔偿,要求酒店退还房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还需要做出赔礼道歉。
女生在房间里睡觉,当时身无长物,这个属于合法的隐私行为,不影响后期的维权。
法律重点保护个人的私密空间,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
信源:荔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