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简单粗暴,危害无穷。
佛说,人在弹指一瞬间,会有八万四千个念头。根据脑科学家们研究发现,一个成年人每天起码会产生60000个念头。夫妻的性高潮不可能同步,女的先高潮了,男的还要,女的不愿,算不算违反意志,如果算,我想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中国人(除了独身主义者,同性恋者),无一不是强奸犯。
正如法外狂徒罗翔所说,婚内强奸成立,中国的女人都可以把丈夫送进去。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秩序的,“婚内强奸”改为“分居强奸”或许更合适,夫妻感情破裂,一时未能离婚的,经报村(居)调解无效,镇(街)同意备案正式分居,丈夫违反女人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这才是“婚内强奸”。
中国夫妻自古“床头打架床尾和”,婚内强奸一词该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