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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吉林长春,女子跟着丈夫到酒店聚餐时喝醉了,次日醒来时竟发现自己光着身子

“离谱!”吉林长春,女子跟着丈夫到酒店聚餐时喝醉了,次日醒来时竟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一家宾馆,下体还有不明液体。女子与丈夫取得联系后,感到无比崩溃,之后女子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得到女子丈夫的同意后,独自将女子带离了酒店,随后进入宾馆房间与女子发生了关系。随后陌生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这下他悲剧了!

醉酒的女人被陌生人从丈夫身边带走性侵,丈夫全程没拦着,这不是电影情节,是吉林长春实打实发生的案子。

朱女士那天跟丈夫在外面聚餐,喝了不少酒,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丈夫带着她准备离开,这时候一个叫拱某的陌生男人凑上来了。

他自称是KTV的工作人员,说要帮忙照顾醉酒客人,可以帮忙把朱女士送回去,丈夫信了,把人交给了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拱某带着朱女士直接去了宾馆,趁她完全没意识、动不了也喊不出来的状态,对她实施了性侵,朱女士醒过来之后报了警,拱某被抓住,法院最后判他强奸罪,三年六个月。

这事乍一看是坏人太坏,但仔细想想,里头有个更让人脊背发凉的问题——那个丈夫,怎么就能把一个醉成那样的女人随便交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这不是个案,搜一下就能看到,类似的悲剧发生过不少次,有人把醉酒的女朋友交给刚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朋友”照看,有人把喝多了的老婆交给网约车司机或者宾馆前台。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一个人醉到不省人事,就等于把自己所有防护都卸掉了,这时候谁在她身边,谁就有能力对她做任何事,把这样的人交给陌生人,跟把家里大门敞开让贼进来有什么区别?

有些丈夫或男朋友可能觉得,把人交给别人是出于信任,觉得自己是在求助。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求助也要分对象,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你对他一无所知,凭他一句话就把醉酒的伴侣交出去,这不叫帮忙,这叫甩锅。

法律这回给了拱某一个惩罚,三年六个月,有人觉得判轻了,有人觉得合理,不管怎么争这个刑期,有一件事是板上钉钉的:受害人遭受的伤害已经发生,回不去了。

法院能判坏人坐牢,但没法把那一晚从朱女士的记忆里抹掉。

很多人爱说“喝酒要节制”,这话没错,但光提醒女人别喝多,解决不了问题,真正的关键在那些清醒的人身上。

朱女士喝多了,她自己没法保护自己,但她的丈夫是清醒的,他有责任,他的责任不是在出事之后帮着报警,而是在那个陌生人伸手接人的时候,直接一句“不用了,我自己来”。

换成任何人,不管男人女人,只要身边有亲友喝醉了,你的任务就是把人安全带回家。

这个“安全”两个字,意味着不能让任何人单独把人带走,不能让喝醉的人离开你的视线,这不是什么高深道理,是最基本的常识。

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喝醉了、完全信赖自己的伴侣,最基本的担当就是守护,别人再热情、再显得靠谱,都不该成为你放手的理由,坏人永远存在,但你能做的,是不给他递刀。

回到这个案子,拱某恶毒,判了刑,但那个丈夫在宾馆门口转身离开的背影,也值得每个人问问自己——换作是我,我会不会也犯这个糊涂?

真正的安全感,从来不是靠社会治安单方面给的,是靠身边那个最该负责的人不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