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方六连辟谣蓄意编造谣言、操纵传播路径、规模化制造有影响力的负面声量,根本不是什么素人“看综艺有感”,而是部分不良“饭圈”行为的变异升级。别再用“吃瓜”二字为有组织的网络暴力开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诽谤不是一个能主张的案由,它是侵犯名誉权的形式之一。侵犯名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侮辱,二是诽谤。主张相关内容不实,就是已经主张是诽谤了。请法盲们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