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探讨之前,先要明确一点:“长史”是唐代安州的佐官,位高权重,类似于今天的副市长。这是李白的求职信,也曾是一纸“控诉信”。公元730年左右,年轻气盛的李白在安州陷入麻烦,因遭谗言面临被驱逐的风险。因此写了这封信,为了自保,信中他辩解自己品行高洁、才华横溢。同时,文章结尾那句“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天下的王公贵人之门,难道我就不能去弹剑求用吗?),充满了无奈与不屈。
对于这位“裴长史”的身份,学界争议不断。最为广泛接受的说法是裴宽说,也是百度百科等主流平台采纳的观点。裴宽出身于河东裴氏,曾任礼部尚书,后遭李林甫陷害,被贬到安州。《上安州裴长史书》正是李白被李林甫同党构陷后,向被贬至此地的裴宽写的辩解信。
而新近研究中,学者武承权在《中国李白研究》提出了 “裴光庭说” 。他认为裴光庭(曾任宰相)在去世前有两年时间史书记载出现空白,很可能正是在此期间被贬至安州。还有观点认为“裴长史”可能是 “裴漼” ,因为他曾多次担任地方刺史,可能曾在安州任职。但这些推论皆因缺乏直接历史证据,未能形成共识。
作为公务员性质的“长史”,史书无载实属正常。这段公案或许没有最终答案,但它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李白在“酒隐安陆”十年求仕路上的干谒心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