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雇人看管祖宅,反倒被对方强行霸占,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广州东山口的百年侨宅里。
这栋老宅坐落于越秀区培正路8号,属于明园建筑群,是有近百年历史的文保建筑,也是当地知名的文旅景观。
房屋产权人陈先生长期定居海外,祖辈留下的祖产对他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
担心老宅长期空置出现损毁,2019年他委托国内亲友出面,聘请蔡氏夫妇专职看守房屋。
雇主每月按时支付两三千元酬劳,逢年过节还会上门送礼款待,待人十分厚道。
蔡氏夫妇免费住在市中心洋楼里,还能稳定领取报酬,待遇已经十分优厚。
双方提前签好了手写委托书,白纸黑字约定对方只有看管和临时居住的权利。
起初相处还算融洽,时间一长,蔡氏夫妇却慢慢动了歪心思,想要把房子占为己有。
2021年当地启动房产证换新工作,需要入户测绘核验,夫妻俩开始刻意从中作梗。
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他们要么故意躲着不见,要么私自上锁阻拦,就是不想配合办证。
他们想借着拖延流程混淆产权归属,靠着耍赖长期霸占这套老宅。
屋主一方一直保持克制,辗转多方对接手续,直到2025年顺利拿到新房产证。
至此房屋产权归属彻底明确,受托的亲友随即提出解除看管协议,要求对方搬离。
没想到蔡氏夫妇当场翻脸,态度蛮横不肯搬走,还放出狠话,就算房子变成危楼也要继续住下去。
他们甚至拿出当年的委托书当作借口,拿入户检修这类琐事强词夺理。
专业律师对此作出解读,委托书仅代表看管委托,不等同于租房合同。
二人从未缴纳房租,不存在合法租住关系,委托协议也可以随时终止。
对方拒不搬离的行为,已经构成无权占有,属于明确的侵权行为。
这栋老建筑结构老化,墙体开裂、木料腐朽,街道办早在2025年就下发了安全整改通知。
房屋已经不具备居住条件,倘若执意留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都需要居住者自行承担。
如今到了2026年6月,蔡氏夫妇依旧无视通知和法律要求,赖在屋内不肯离开。
陈先生原本打算收回祖宅后,整理祖辈遗物打造华侨主题纪念馆,传承侨乡文化。
眼下这场纠纷迟迟无法解决,规划被迫搁置,百年老宅也在持续遭到损耗。
真心待人却换来恩将仇报,这样的结果换谁心里都不好受。
合法的房产证具备最强法律效力,仅凭耍赖和委托约定,根本站不住脚。
靠侵占他人财产谋取私利,终究不会长久,法律一定会维护产权人的正当权益。
做人总得守住底线,懂得知恩图报,敬畏法律法规,这才是安稳过日子的根本。
大家遇到过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吗,你觉得这类纠纷该如何妥善处理?
祖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