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男子花了将近28万元跟女子订婚,之后他把女子带回家中,还跟她上了床,事后女子却不干了!说男子强奸她!婚事告吹,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但女方不愿意还,男子一纸诉状告了她们,最后判了:返还13.8万元!
6月13日,红星新闻报导了这个案例。
这个女的还没有18岁,跟男子的婚事也是父母张罗的。
但是男子对这婚事是非常的重视,礼都是按照重的给。
彩礼给了18.8万,还给了3万让女子自己买三金,见面还花了2.8万给她家长辈买礼品,订婚酒席花了3万。
算下来男方支出接近28万,女方按照习俗,返还了1万元礼金。
两人订了婚,男子开开心心把女子领回了家。
男子觉得,同居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当天他就跟女孩上了床。
但是这女孩还没满18岁,男子一家对此也没在意。
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女子反悔了,大声喊男子强迫了她!
男子觉得很冤,但女子哭哭啼啼,非哭着闹着,就是不嫁他了!
眼看婚事黄了,男方家只好商量,得让女方把彩礼钱退回来!
这可是一家人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折腾一顿,媳妇没了,钱可不能也没了啊!
哪料女方一听就急眼了,说她家闺女受了欺负,还没追究,没想到男方还有脸来!
这态度让男方傻了眼,这才知道,女方就没打算退钱!
几次协商,女方就是死咬着不退钱,男方没了办法,把她们这一家告了。
这种情况下,男方的血汗钱能要回来吗?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他们两人只是订婚,男方可是掏空了家底付的钱,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一般情况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但问题在于,女子说男子强迫了他,并且女子年纪不满18岁!
关于强迫这个说法,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女子拿出证据来,可是她又拿不出来!
所以最后,这个事情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得到支持。
但是女子毕竟未成年,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她也产生了伤害。
所以最终审理时,也酌情考量了这个方面。
经过审理,认定的彩礼金额,合计是19.8万元,判决女方返还70%,也就是13.86万元。
这个事情一出,让大家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女方一家,摆明了就是冲着骗钱去的,利用孩子做诱饵,骗取高额的彩礼钱!
但也有人说,女子不满18岁,男子跟她上床的时候,男子的父母也没有制止,所以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
但是不管怎么说,最终男子确实落了个人财两空!虽然返还了部分的钱,可还是损失了十几万呀!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