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的男友带她去买包,刚进去就被3个柜姐、柜哥围住,他们似乎看出来这个男友财大气粗、爱好面子,如果稍微怂恿一下此单必成。果然,推了个包之后,女子男友立刻支付9.45万。回到酒店后,女子就跟自己朋友炫耀,没想到朋友看到侧面有个染色,这才得知这个包之前是个展包,也不知道被多少人触碰过了。女子认为:花了靠近10万,没买个新包?
(1818黄金眼6月1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家住江苏的张女士,跟着男友去杭州旅游,两个人就到当地的一家专卖店想要买包。
进去之后,就被柜姐的目光锁定,看了几个包之后,张女士看上了其中一款,价值9.45万元。
当时男友就说了一句:“行吧,就这个吧。”
没想到,此话一说,后面立刻就围过来3个柜哥,还有几个柜姐,几个人都将张女士团团围住。
这些人都开始说张女士的好话,还把张女士的男友给捧上天。
就这样,被架住了,而张女士的男友,正好就吃这一套,脸皮也比较薄,直接就刷卡消费了。
随后,这一只据说是,全国限量款,全国就两只的一只鸵鸟手皮包,自此就成为张女士的手心之物了。
对于这样的场面,张女士也复盘过。
好几个柜员围住自己的男友,就是拿捏自己的男友啊,因为男友耳根子软,又爱好面子,即便是靠近10万元的包,男友也可以当场豪气的付款。
这估计就是一种消费模式吧?
反正不管怎么样,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张女士内心还是很开心的,一路上就在欢欣雀跃,拿着包不断的观赏。
回到酒店之后,张女士继续取出包欣赏,而且还拍摄了照片给自己好姐妹,又是炫耀、又是分享,总是心情非常好。
谁知道,好姐妹告诉张女士:你自己仔细看看,这个包不对劲,你看侧面,有个印染。
张女士立刻查看了包的侧面,果然,有点色差。而且这只包的皮质粗糙,似乎被很多人触碰过了,一点也不像新包啊。
随后,张女士就去网上查询,发现这款包不是新款,而是一只展包。
就说摆放在站台上,被无数人触碰过了,类似二手的了,充满了瑕疵。
最主要的是,柜员还诱导张女士,在包上面刻下了属于自己的标识——有张女士的名字!
也就是说,现在想要退换,那都不可能了。张女士只能偷偷的告诉男友,男友财大气粗,估计也不想追究,但是张女士不认可,她不能拿着这个瑕疵包,心理有阴影。
后来店家有了最新的回复:
张女士可以回店里,更换任何想要的产品,金额大于或者等于94500元皆可。
随后张女士表示,她已经把包提交给这家店了,店方也会去做专业的检测,查询这个印染的来源。
只不过张女士感慨,现在这种品牌的店,都开始使用话术、心术来让消费者下单,这些就让自己有点费解了,一点都不真诚。
购买的包,上面刻了自己名字,是否还能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4、25 条规定,定制商品,仍然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退货、更换、修理,跟是否定制无关。
所以说,这只包虽然定制了名字,但是产品存在瑕疵,不能剥夺消费者的退货权。刻制名字只是附加的服务,而且本身包还是展包,材质粗糙,消费者不满意,是可以退换货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3 条规定,经营者应该保证产品具有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
消费者事前不知道产品有瑕疵,且瑕疵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交付瑕疵的产品。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且还是展包,不是全新的包,那么,消费者就可以主张要求退货,店家也必须要退货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4 条规定,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售出的产品存在瑕疵,作为消费者可以提出更换、退货、修理的主张。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主张7天内退换、更换,运费也需要由店家来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产品的真实情况,是否全新、是否展包、是否有瑕疵、是否维修过等。
如果不及时告知,可能存在欺诈的嫌疑,后期消费者甚至可以主张欺诈赔偿。
信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