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小时候男子放鞭炮把好几根手指都炸断了,从此自闭到不想活。他30岁的发小看不下去了,把他带到城里自家服装店里上班。男子说只要有女朋友就有活头,发小一口答应帮他介绍对象。结果一直没找着,男子反而怪发小没尽力,竟起了害发小的心,自制了个弹珠发射器藏车库里,对着发小连射两颗钢珠,导致发小离世!
扬子晚报,于6月14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朱先生的做法,真是挺够意思了。
2018年他把徐某从老家接出来,安排到自己服装店帮忙,一个手指都没几根的人,能给你个地方待着,管吃管住,这恩情够大了。
徐某,一开始干活也还行,慢慢也适应了。
后来他跟朱先生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吧,有个对象,自己才会有盼头。
朱先生也真上心了,到处帮他留意。
可从2024年5月开始,徐某就开始偷偷买材料,回老家反复试,做了个弹珠发射器。
他在朱先生家附近蹲了快两个月,6月26日下午两点多,朱先生从负一楼电梯出来,徐某跟上去对着头和后背连射两颗钢珠。
朱某,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当场就断了气。
朱某跑到常德被抓时,身上还带着作案工具。这哪是什么朋友,分明是蓄谋已久的谋杀。
他为什么这么干,就因为没给他找到对象吗?
这逻辑真的让人后背发凉,七年的恩情,抵不过一个没介绍成的女朋友。
这事,在法律上到底该如何认定呢?
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应该是跑不掉的了。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徐某提前两个月蹲点,自制武器,瞄准头部射击,这不是冲动,这是预谋。
从因果关系看,朱先生收留他、给他工作、帮他找对象,这些善举和他被杀之间,反而成了他动杀心的起因。
关于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审判了50954.02元,说实话这数字不多,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还有个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徐某跑到常德被抓,不是自首,没有任何从轻情节。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他压根没这个资格。
最终,一审判的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家属五万多块。
徐某还不服,上诉了,二审还没开庭。
也就是说,朱某救了徐某一命,他反手要了宋某的命。
对于这种白眼狼,法律绝不会手软。
欢迎对本案,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