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借势还是侵权?侵权的问题一直存在,从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的商标名称,到宝石老舅作品枪火名称与内容多处与港片枪火相同。再到番茄头号作者,作品调色盘大面积与阅文白金作者我爱修空调相同。
不管是哪一个行业,哪一个跑道
这些讲白了,讲好听是借鉴谈的是对前辈作品的尊重,实际上是想要透过情怀或者他人作品来吃一波红利。
渝见小面用了“渝”这个字,想要借由这个字来代表重庆,强调我们店就是重庆的味道。
遇见小面更不用说了,虽然说撤销告诉了,却也是透过互联网毫无成本的给自己打了一波流量推流,在这之前真的没有听过遇见小面这个品牌。
董宝石的作品枪火,现在正大幅度的在互联网被人传唱,在综艺节目播放。
有人说,董宝石是唱自己的歌是自己的作品,未侵犯电影的核心素材,有完整的权利,没有商业侵权的问题。
番茄小说头部作者三九音域,表示自己只是借鉴,尊敬前辈我爱修空调的作品,相同的角色素材却反复出现,甚至有部分内容重复。
这三个不同赛道的案例
渝见小面,这个字,代表重庆,不需要商业授权同意
宝石老旧的歌曲枪火还有39音域的小说作品,他们所借鉴的内容都是有版权有原作者的。
这到底是借势还是侵权?
说白了干这个事
没有法律问题,只有商业道德问题
怎么听起来干这个事情跟夫妻出轨一样,都是没有法律问题,只有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