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店都倒闭半年了,还被上市公司揪着起诉?这两天,餐饮圈一桩“面面官司”吵翻全网。河南南阳一对夫妻开的“渝见小面”,莫名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侵权,索赔七八千。本以为这已是极限,谁曾想广东东莞一家倒闭半年的“渝见小面”,竟也收到了法院传票。
一个早已关门、注销停业的街边小店,既无经营行为,也无客源竞争,能对上市连锁品牌造成啥伤害?可偏偏,它就成了被精准锁定的“维权对象”。更让人疑惑的是,这些散落在各地、大多只有十几平米的夫妻店,“遇见小面”是怎么挨个查到的?说白了,根本不是针对性取证,而是委托第三方律所,搞起了拉网式排查、批量式起诉,只要店名里沾点边,哪怕是“渝”和“遇”一字之差,都能被认定为“商标近似”。
东莞这位倒闭店主的委屈,戳中了无数小商户的痛点。他在网上发声时满是无奈:自己就是普通老百姓,开小面馆本是为了讨生活,起“渝见小面”这名,不过是因为“渝”是重庆简称,想强调自家小面是正宗重庆风味,从没想过蹭任何品牌热度。店开的时候没赚到钱,苦苦撑到倒闭,本以为这事就翻篇了,哪想到关了半年,还能凭空摊上官司。
反观“遇见小面”,2025年底就在港交所上市,全国门店超500家,妥妥的行业头部。按理说,品牌维权是正当权利,可维权的边界在哪?法律上判定商标侵权,核心是看是否会让消费者混淆、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南阳、东莞的小店,全是本地小本生意,周边几公里的客源,和布局一线城市的连锁品牌,市场完全不重叠,哪来的混淆?更谈不上抢客源。
有律师直言,“四个字有三个字一样就侵权”的说法,本身就不严谨。“渝”作为重庆的法定简称,属于公共地理词汇,小商户用它标注风味产地,本就是《商标法》允许的正当使用。可在批量起诉的逻辑里,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读音相近、字数相同,就能成为索赔理由。
事件发酵后,“遇见小面”紧急撤诉,还发文说“深知创业不易”。可这份“共情”来得太晚,那些被起诉的小商户,早已担惊受怕、心力交瘁。小商户创业有多难?起早贪黑、薄利经营,一碗面只卖8块钱,要卖上千碗才能凑够七八千的赔偿。对他们而言,这笔钱可能是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孩子的学费,是压垮生活的最后一根稻草。
品牌保护自身商标权益无可厚非,但维权绝不能变成“欺负弱小”。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来不是盯着倒闭小店、揪着一字之差不放,而是打击恶意仿冒、假冒伪劣的行为。上市公司更该有格局,别把法务精力、维权成本,浪费在无威胁的小商户身上,多花心思打磨产品、提升服务,才是长久之道。
这场“面面之争”,看似是商标纠纷,实则是大资本与小商户的博弈。它也给所有小经营者提了醒:开店起名需谨慎,别无意中踩了商标红线;同时也想问一句:正当维权和过度收割的边界,到底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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