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岁小男孩的爷爷和他爸在同一天全离世,家里之前拿房子抵押贷了50万,人一走贷款没人还,银行直接把这小娃娃告上了法庭,让他拿继承的遗产来还债。可这孩子才2岁,妈妈一个人又养娃又顾老人,根本拿不出钱。在法庭上妈妈说愿意放弃所有遗产,就求给孩子留点生活费。最终,法院直接驳回了银行的诉求,这孩子一分钱都不用还。
6月14日,长江云新闻报道了这则事。
银行的这操作,真是离谱。
这事一出来,评论区里直接都懵了。
爷爷和爸爸同一天没了,这本来就是天塌了的事。
妈妈一个人,上有老下有小,2岁的娃连话都说不利索,她靠打零工硬撑着,一个月挣的钱刚够吃饭。
银行却在这个时候,把这个2岁的小娃娃给起诉了。
2岁的娃娃小张(化名)家,之前为了周转,把房子押给银行贷了50万。
本来一直好好的还着款,谁知爷俩同一天出了意外,这钱一断,银行慌了,直接起诉了这可怜的祖孙三代。
开庭当天,小张的妈妈就说了一句话,她说遗产我一分不要,全放弃,但求法院处置房子的时候,先给我儿子留出上学的钱。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听得人鼻子都发酸,2岁的孩子,什么都干不了,你把遗产全拿去还债,他以后的生活怎么过。
银行觉得,小张继承了遗产就得还钱,天经地义。
但法院,可不是这么看的。
银行起诉一个2岁的孩子,法律上到底站得住脚吗?
据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小张的妈妈当庭放弃全部遗产,也就是说,2岁的小张可以不用还一分钱。
民法典第35条也有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这也就是说,2岁的小孩,他的财产必须优先保障他的生活和教育。银行想拿遗产抵债,可以,但得先把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扣出来。
法院算了一笔账,需要给小张留了15万的份额。
结果一查,小张能继承的遗产还到不了15万。
所以,最终银行要求小张在继承范围内还债的诉求,直接被驳回了。
法不强人所难,你跟一个2岁的孩子要钱,法律都看不下去。
何况孩子妈已经放弃全部遗产了,银行还追着不放,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最终,法院驳回银行全部诉求,小张不用还一分钱。
针对本案,您怎么看呢?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