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小区电梯停运9天,12楼老人突发疾病,只能靠消防员抬下楼,原以为是无人维修,真相竟是物管恶意停运,只为了逼大家交物业费。
素材来源:大河报、法治进行时
这栋高层住宅一共14层,3个单元6部电梯,6月1日早上,电梯就全部停了,大家原以为是故障维修,可到了晚上也没没恢复运营,第二天也依然如此。
到了6月10日,整整9天,住在高层的老人几乎出不了门,腿脚不灵活的更是寸步难行。
更令人后怕的是,6月6日,12层的两名老人突发疾病需要紧急送医,可电梯没开,老人根本无法自己下楼,最后还是消防员和急救人员,几人合力将老人一层一层抬下了楼,这才送上了救护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情曝光后,业主们积压在心中的怒火彻底爆了。
不少人找物管讨要说法,物管却轻飘飘表示,“电梯需要年检,年检需要费用。很多业主没交物业费,所以电梯无法使用”。
业主一听更火大了,他们之所以不交物业费,完全是因为物管根本不作为,让他们伤透了心。
2022年,有业主家中发生火灾,双亲当场身亡。事后业主质问物业:楼道里的灭火器呢?
物管却回答:“火灾和我们无关。”更离谱的是,直到今天,小区里仍然没有配备灭火器。
除了消防,小区的问题还有一大堆,像高层的水一直发黄,小区的监控也有很多损坏的,这些事情只要一跟物管反应,得到的回答都是,“管不了,我们也没办法。”
不作为就算了,物业费还莫名其妙地涨价了,业主追问原因,也没人给解释。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业主因为物管不作为而拒交物业费,而业主的不配合也让物管更加不作为。
而且这家物管还是“二进宫”,2025年的时候,他们贴出通知,说因为经营不善退出小区。
业主们本来很开心,以为能换个有责任的管理人,可没想到,新物管入驻5个月,就说老物管拒绝交接,没法干,就退出了。
而后小区进入了长达5个月的“空窗期”,垃圾没人收拾,大门门禁瘫痪,外人可以随便进出,楼道灯坏了也无人维修,这期间,一直都是业主们自掏腰包,修理这些小毛病。
直到最近,老物管杀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停运电梯,给业主们一个下马威。
矛盾再一次爆发,双方都觉得对方在耍赖,谁都不肯退让。
物管“先收费再服务”的逻辑,其实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这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像业主提出的电梯、消防、卫生,都属于物管服务中最核心的基础公共义务,物管不能以没收到费用就暂停服务,这是不合法的。
物管停运电梯,威胁业主叫物业费,这属于暴力收费,也踩了法律的红线。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电梯属于小区核心公共设施,停电梯等同于剥夺了高层楼主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而且还差点威胁到12层老人的生命,也侵犯了业主的健康权。
但业主不交物业费,也不能将责任全归咎于物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管的管理范围很广,但凡“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就不该拒绝支付物业费,不能因为单方面的灯没修或者没清理垃圾,就拒交,这也是不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