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69岁男子因为30多年前在家乡四川生意失败,为了躲债抛妻弃子流浪至云南重新成家,如今脑淤血却又思乡情切,在养女的帮助下踏上了寻亲之路。不少人质疑,该男子到底是真的心怀愧疚?还是想找到身在四川的妻儿来赡养他呢?
据悉,该男子周某,原本是四川人,年轻时辍学跟着师傅做了木匠,后来去经营木材生意,本来是想做点小买卖让日子越过越好,结果现实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木材生意并没有周某想象的那么好干,首先起步所需要的资金就始终凑不够,最后只好跟妻子想办法一块借了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一些,也举全家之力借了几十万的贷款,最后才凑够起步的资金。
原以为事情到此,应该就会慢慢有起色,原先的借款和贷款只要生意有盈利,几番转圜慢慢地总能把钱都给还了。
事实却告诉周某没那么简单,木材生意坚持多年一直毫无起色,反而大有亏损的势头,就先别说借款贷款了,连老婆孩子吃喝拉撒这点日常开销都出现了问题。
做着木材生意,日子却越过越捉襟见肘。
周某和妻子尽管努力维持木材生意,最后还是经营不善关门歇业了。
随之而来的就是无数打上门来,前来讨要债款的债主,日日夜夜折腾的一家人的生活更是难以为继。
面对这样窘迫凄惨的境况,一个让他后悔终身的想法突然浮现在周某脑海中:“要不逃跑吧!”
就这样,周某没有事先通知一个人,自己连夜偷偷逃离了四川,将原本是和原配妻子共借的债务,压在了她一个人头上,自己做了逃兵。
谁也想不到,这一走就走了三十多年。
周某辗转流浪到了云南,此时其实也不过三四十岁,在云南的日子里,他打工赚钱,与另一个女人相结识,日久生情,便在云南与她结婚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
在云南生活的十余年间,周某不仅娶了妻子还收养了一个女儿,日子过得也算是有滋有味,风生水起。
但是这十多年间,在四川被自己抛弃的原配妻子和儿女,始终像一块巨石一样压在自己心上,心中的羞愧让自己无法原谅自己的行为。
直到近年,周某脑溢血,说话走路已经不像从前那般流畅。这让周某认为自己可能时日无多,而心中对在四川妻儿的那份羞愧也与日俱增。
最后,周某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回四川寻亲。
可是,寻亲之路哪有那么容易?找人是个大工程,更何况自己如今身体不方便了,体力已经很难支撑他日复一日地继续寻找下去。
再说了,就算是亲人,毕竟已经离散了三十多年那也不是轻易能够找回来的,就算找到了,作为被抛弃的一方,对方还愿意见他一面?愿意和他相认吗?
显然这都是未知数。
周某的养女知道了养父的这个心结,也下定决心要帮他找到离散多年的亲人,因此自己开始主动联系各种寻亲志愿者,反复追溯原籍地址,寻找三十多年前被父亲抛弃的原配妻子和儿女。
可能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辗转之下,还竟然在四川真的找到了周某的妻儿。得知这一消息的周某,泪水涟涟,直言自己对不起原配妻儿,自己心中有愧。
人虽找到了,但是对方是否愿意见周某也是一个问题。
在家庭身处困境的时候,身为丈夫和父亲的周某不告而别,选择了一走了之,从此便三十多年杳无音讯,原配妻儿还愿意见他一面吗?
答案是,她们愿意见面。
或许三十年的时间,让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原配妻子看淡了许多,当双方见面的时候,彼此都默默无言,唯以千行泪水相对。
这个事件看似是一个男子经营不顺抛妻弃子,在外另辟家业最后幡然醒悟的故事,但在这个世事无常的故事背后其实也有不少法律常识要注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次事件中的周某,在四川明明有原配妻子,后来身处云南又与其他女子结婚,而且该女子也明知周某在老家也有家室还选择结婚,很明显已经触犯了“重婚罪”,若原配选择追究对方责任的话,对方有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周某离家时,置家中幼童和老人于不顾,尽管自我声称是为了“躲债”,但是他作为儿子、父亲等社会身份,却没有承担起其义务,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