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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单身想要找个老婆,媒人跟他说,这个妹子可漂亮了,跟个大明星一样。小伙子一看

小伙子单身想要找个老婆,媒人跟他说,这个妹子可漂亮了,跟个大明星一样。小伙子一看照片,果然,漂亮的很,当时就很心动。立刻让媒人帮忙安排了见面,谁知道,一见面,小伙子就蒙圈了。为啥呢,小姑娘本人看着,还真的挺漂亮的,只不过说类似明星,倒是有一点差距。小伙子上网发布视频:朋友们帮我看一下,奔现的女方长这样要不要溜?

网友说:你赶紧跑路,给个定位我,我过来。

网友都表示,长成这样,你还不满意啊?

(星沙时报6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小伙子常年单身,苦于家长一直在催婚,忙于工作的小伙子,也终于有时间停下来,去婚介所找媒人帮自己介绍。

媒人的嘴巴都是很能吹牛的,直接就跟小伙子说:放心吧,给你找了个女孩,长得跟个明星一样。

说到长相像明星,小伙子还挺心动的,让媒人赶紧把照片给发过来。

小伙子看到女孩的照片,长头发,大眼睛,樱桃小嘴巴,确实,长相非常的美丽啊。

看到这个女孩,小伙子就让媒人立刻帮忙安排吧,他想要约小姑娘出来吃个饭。

随后,在媒人的安排下,小伙子跟这个小姑娘开始相亲了,奔现那一天,小伙子还挺诧异的。

两个人相约了去附近的饭点吃火锅,一见面,小伙子就有些小震惊。

“媒人不是说长的像明星嘛!我看着怎么不大像啊!”小伙子内心开始犯嘀咕。

随后,小伙子趁女孩聚精会神的吃饭,他就悄悄的给女孩拍了个视频,随后就发布到网上去。发好了之后,小伙子则询问网友:都说像明星,我感觉不像啊。

而发布了视频之后,很多网友表示:这不长的挺好看的嘛!

谁知道,小伙子又开始矫情了:没见得长的像明星啊,长这样的,大家说说,我要不要溜走呢?

这么一问,网友们就开始炸开了,很多网友表示:“兄弟啊,你赶紧跑路吧,另外,你把定位发给我,我过去会会她吧。”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这姑娘算是奔现长得非常漂亮的,应该跑路的是她吧,哥们,你长啥样啊,这还嫌弃?

确实,很多网友一看这姑娘的长相,已经算是非常惊艳的类型了。

要说跟照片的差距,任谁拍照,不都会开点美颜啊啥的,而且估计也会P图之类的,不过这个妹子奔现了,长相其实已经很好了啊,小伙子怎么想的哦。

另外还有一点,不可以随意偷拍人家吧,还随意给人家发到网上,这个似乎也不大礼貌哦,甚至,还有点违法。

婚介公司给男子发的女子的照片,见面后,男子感觉不符合,他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 577 条规定,婚介所跟消费者婚姻介绍服务达成合同服务关系,如果提供照片跟本人差距较大,则构成违约或者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款,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如果女子给婚介所的照片,使用过美颜或者美化,婚介所又提供给了男子,就是为了吸引付费,属于虚假宣传,没有尽到信息核实义务。

男子不满意,自然是有权要求婚介所赔偿自己的损失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虚假宣传,相关部门也可以介入处理,对婚介所进行责令整改,或者依法罚款。

如果这家婚介所存在虚假宣传,女子的长相其实一般,但是婚介所非要吹嘘像明星之类的,则构成虚假宣传,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

当然,男子随意偷拍人家的照片,还发到网上,这个行为也是违法的,不尊重他人。

《民法典》第 1018、1019 条规定,未经他人同意随意公开肖像,则侵犯了肖像权,不以营利为前提。

男子随意就把女孩的照片发到网上,还要对比,谴责人家根本长得就不像女明星,这个行为是非常不礼貌的,甚至是违法的。

女孩如果知道了,可以合理维权,要求男子立刻删除照片、并且当面赔礼道歉,另外,女孩还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

还有一点,男子说的溜走、逃跑,前提是,得先把饭钱给人家支付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6 条规定,强拿、强要、吃霸王餐,都属于逃单行为,构成治安违法。

如果男子说为了逃离女孩,尿遁之类的,逃避支付饭钱,他的这个行为属于违约,需要依法支付饭钱,否则就要面临5-15的治安拘留、罚款。

看了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不知道男孩在矫情什么,大家说对不对?

信源:星沙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