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酒吧里,成年男子王某把1 6岁少 女葛某灌得不省人事,开车拉到酒店房间实施 侵 犯,事后还大言不惭说是双方自愿。
这件案子的全貌,要回溯到2018年8月15日凌晨。坐落于常州钟楼区的一个酒吧,夜间人流量杂乱,出入人员成分复杂,也是当地年轻群体夜间消遣的热门场所。
年仅16岁的葛某,心智还未发育成熟,自控力和识人能力都比较薄弱,当晚结伴好友进入这家酒吧消遣。
在喧闹混乱的环境里,已经成年的王某注意到了年纪尚小的葛某。他主动上前搭讪,熟络聊天的同时,不间断向葛某赠送酒水,一遍遍主动劝酒。
涉世未深的葛某没有防备心理,不好直接回绝陌生人的好意,一来二去喝下大量混合酒类,没过多久就酒精上头,意识开始涣散,身体根本没办法自主掌控。
在明确葛某已经处于深度醉酒状态后,王某心里滋生出邪恶念头。
他没有选择联系女孩的同行朋友,或是直接帮忙安置休息,反而私自将失去行动能力的葛某带离酒吧,驾驶私人车辆,将其转运至新桥镇一家快捷酒店,并独自办理入住手续。
此时此刻的葛某,全程处于昏迷醉酒的状态,既没办法表达自身意愿,也不具备任何反抗、求救的能力。
王某借着女孩无力反抗的契机,肆无忌惮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待到次日白天,葛某从宿醉中苏醒,发现自身遭遇侵害,结合碎片化记忆理清前因后果,内心积攒巨大恐惧与愤怒,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维权。
办案民警调取酒吧监控、行车记录以及酒店录像,完整还原了当晚所有经过,证据链十分完整。
可面对铁证,王某依旧拒不承认自身罪行,还做出荒诞的辩解,声称两个人属于互生好感,女孩主动接受酒水、愿意跟随自己前往酒店,所有行为都是双向自愿,自己不构成任何犯罪。
王某这套苍白的说辞,大概率是他提前想好的脱罪方式,也是很多同类罪犯惯用的狡辩手段。
当地司法机关结合相关法律条例,明确醉酒无意识状态下,当事人无法自主做出有效民事及情感决策,单方面的侵害行为,无关任何口头说辞。
一审法院依法对王某作出刑事判决,后续其上诉请求,也被上级法院直接驳回。
这起案件之所以值得所有人重视,本质不在于案件本身的判决结果,而是暴露出来的深层社会隐患。
如今不少未成年人,盲目追捧成年人的娱乐方式,随意出入酒吧这类复杂娱乐场所,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酒水馈赠。这类行为也许在多数人眼里只是普通玩乐,却给心思不纯的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
同时这件事也直白揭露一部分不法分子的扭曲心态。这类人群极其擅长伪装,用温和的外表、热情的态度降低他人防备,专门针对未成年群体下手。
他们十分清楚相关法律边界,妄图钻规则空子,事后依靠荒谬借口规避责罚。家长平日里需要多引导孩子,划定娱乐红线,坚决远离陌生酒水与复杂社交场所。
成年人更要守住道德与法律底线,不要妄图利用他人弱势,满足自身私欲,法律永远不会纵容任何心存侥幸的作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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