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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离谱!”从1997年起,黑龙江佳木斯一名公办教师常年休病假,整整离岗25年

“简直离谱!”从1997年起,黑龙江佳木斯一名公办教师常年休病假,整整离岗25年不曾返岗。等到临近退休办理手续时,她才发现个人编制早已被教育局注销,随即起诉教育局,要求恢复在编身份、补发90万拖欠工资,并且按照在岗教师标准办理退休。这件事当年冲上热搜,两极分化的讨论持续了很久,但抛开情绪,整件事的细节远比网传版本更复杂!
 
当事人姓姚,1983年从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被分配到佳木斯市一所中学任教,是公办在编教师。按正常轨迹,她本该在讲台前教到退休,安稳领养老金,变故发生在1997年。
 
那一年姚老师因为生病,向学校请假去北京治疗。谁也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回过学校。
 
从1997年到2022年起诉时,整整25年时间里,她没有返回学校办理过销假或者续假手续。
 
25年不上班,工资难道一直发着?其实并没有。姚老师自己回忆,2002年她就发现工资停发了,当时打电话问学校财务,对方给出的说法是“休病假不能发工资”。
 
她当时也没多想,觉得自己确实没上班,不发工资也说得过去,只要编制还保留着就行。
 
她不知道的是,事情远不止停发工资这么简单。2004年,在学校隶属关系从向阳区移交到佳木斯市教育局之前,她的编制就已经被取消了。
 
但这件事,自始至终没有人正式通知过她。
 
之后的十几年里,学校本身也发生了大变动。2012年12月,第十二中学的机构编制正式合并到第二十中学,原十二中的建制直接撤销。
 
合并交接时,第二十中学一共接收了原向阳区移交的69名在编教师档案和名册,这里面从头到尾都没有姚老师的名字。
 
姚老师对这一切变化浑然不觉。她既没接到学校合并的通知,也没收到任何关于自己编制变动的消息。
 
直到2020年,59岁的她眼看就要到退休年龄,去学校办理退休手续时,才被告知系统里根本查不到她的名字,她早就不是在编教师了。
 
这个结果她显然无法接受。自己从来没提交过辞职申请,也没收到过任何解聘、除名的书面通知,怎么好好的编制说没就没了?
 
2021年9月,她正式向教育局反映情况,要求恢复公办教师身份、按在岗标准办理退休、补发这些年的工资。
 
2022年1月,佳木斯市教育局给出了正式答复,明确表示她的编制和工资早在2004年移交前就已经取消,无法满足恢复编制和补发工资的诉求。
 
姚老师不服,又申请了信访复核。同年5月,佳木斯市政府信访局出具复核意见,维持了教育局的结论,并且明确告知,如果她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投诉,各级机关将不再受理。
 
走信访路走不通,姚老师选择了打官司。她提出三项诉求:撤销两份信访答复文件、恢复教师在编身份并按在岗标准办理退休、补发2001年到2022年的工资共计90万元。
 
一审法院给出的裁定是,这件事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直接驳回了姚老师的起诉。
 
姚老师依旧不服,提起了上诉。2023年4月24日,该案二审开庭,当时没有当庭宣判,之后也没有官方发布的终审结果。
 
这件事当年之所以吵得沸沸扬扬,是因为两边都有站得住脚的道理。
 
支持教育局的人觉得,25年不上班还想保留编制、领工资,完全说不过去。甚至有人调侃,这要是都能胜诉,以后大家都请长假等着退休就行了。
 
但站在姚老师这边的人则指出了关键的程序问题:哪怕真的要除名、取消编制,也得按规定走流程吧?2002年停发工资时,学校只说病假不发钱,没提编制的事;之后十几年也没有任何正式告知,这本身就是管理上的漏洞。
 
值得玩味的是档案问题。有报道提到,姚老师的人事档案后来是在学校地下室一堆废弃的学生材料里翻出来的。
 
学校合并、人员交接这么大的事,档案管理混乱到这种程度,多少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人没了、编制没了、档案也找不到了”的局面。
 
说到底,这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早年人事管理不规范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边是长期脱岗既成事实,一边是程序缺失、管理失责,两边的问题叠在一起,才酿成了这起僵持多年的纠纷。
 
这件事最核心的启示其实很明确:人事关系的解除不能靠“默认”,制度不能只约束劳动者,对管理方同样要有程序要求。
 
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该送达的通知一份都不能省,否则看似省事的操作,最后都会变成更难收拾的麻烦。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九派新闻--教师请病假25年未返岗,退休前发现编制“消失”起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