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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书面信,撤诉并无偿赠予“渝见小面”商标,承诺

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书面信,撤诉并无偿赠予“渝见小面”商标,承诺调整律所维权尺度。
无偿赠予,这话说的冠冕堂皇的,好像“渝见小面”真是他的一样,其实呢?

根据商标信息,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申请人确实是深圳遇见小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但这个商标初审被驳回,最终没有注册成功,是无效状态,也就是说,遇见小面在起诉时,手里并没有对餐饮服务(第43类)有效的“渝见小面”商标权。
提到要赠予的是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而这一类别的商标主要用于广告、销售等服务,和餐饮面馆本身的经营服务(第43类)并不直接相关。
这就是明显的恶意欺诈!赠送一个无效的商标,还美其名曰“无偿”,简直是人才中的人才。
更可笑的是,信件里轻描淡写地说“理解小店经营艰难,不愿过度追责”,可当初起诉时,怎么没想过小店的艰难?如今舆论反噬了,才想起摆出“体恤弱者”的姿态,这种事后的“温情”,比冰冷的起诉更让人恶心。
更令人不齿的是,品牌方一边打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号,一边干着伤害消费者感情的事。储值会员的退款潮,就是最直接的回应:消费者愿意为你的品牌买单,是信任,不是让你拿着这份信任,去欺压和他们一样普通的劳动者。

商业的成功也不是建立在挤压底层生存空间之上的。如果只会拿着资本和法律的武器,对着普通人挥刀,最终只会被消费者用脚投票,亲手葬送自己的品牌。
遇见小面这封信,真没有善意,也没有诚意,更没有美意,欺骗倒是很足。
友友们,你们认为呢?
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 商标侵权
商标 真心话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