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都不怕,还怕活吗?”上海,一31岁男子是幼师,2个学生家长,因个人恩怨在家长群吵架,男子被迫给调解,不料却被2家长和幼儿园施压,男子43小时没合眼,最终被发现死在臭水沟里,男子的母亲崩溃大哭:我儿子花1900买了香水,7月还准备去旅游,他从小呛水后怕水,不会主动去河边,最后竟死在肮脏的河水里,鼻孔灌满泥沙,这其中一定有冤情!
31岁的王先生,是个幼儿园老师,大男人做幼师的不多,必须得脾气好,有爱心和耐心才可以。
王先生就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好的人,可这样一个好小伙,7月份还计划着出去旅游,前不久刚花1900块买了香水,说明他很热爱生活,却说没就没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的起因说起来特别荒唐,就是他班里2个学生的家长,因为私人恩怨闹了矛盾。
她们直接在家长群里吵开了,他作为班主任没办法,只能站出来调解。
本来是好心帮双方解决问题,没想到两头不讨好,两个家长都把火气撒到他身上,一边闹着要说法,一边给幼儿园施压。
幼儿园不分青红皂白,为了息事宁人,转头就把压力全推到了他头上,要求他必须把这事处理好,不能影响园里的声誉。
就因为这点事,王先生整整43个小时没合眼,一直在两头沟通协调,可一点头绪都没有,他夹在中间受夹板气,王先生直接崩溃了,最后人就不见了。
等被人找到的时候,他已经死在臭水沟里,鼻孔里全是泥沙,身上脏得不成样子。
他母亲鲍女士哭到崩溃,说儿子从小就怕水,小时候呛过水,平时连河边都不愿意靠近,根本不可能自己主动往水边去,怎么可能好端端掉进臭水沟里?
而且孩子生前,一点厌世的迹象都没有,刚买了新香水,旅游的计划都订好了,日子过得好好的,怎么可能想不开?
鲍女士唯一的诉求就是查清楚儿子的死因,好好的小伙子,就因为调解个家长矛盾,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她无法接受。
老师这行当真的不容易,除了管孩子,还要处理家长之间的各种矛盾。
很多时候明明不是自己的错,还要两头受气。
家长之间有矛盾本来是私事,实在解决不了可以私下沟通,闹到家长群里本来就不合适,最后把压力全推给老师,更是不应该。
尤其是幼儿园老师,平时要照顾几十个孩子的吃喝拉撒已经够累了,额外还要处理这些家长的私事,本来就超出了工作职责。
如今出事了,两个吵架的家长,还有只会给员工施压的幼儿园,谁都脱不了干系。
不管是家长还是单位,别把别人的好心当成理所当然,老师的责任是教孩子,不是给家长当情绪垃圾桶,更不是单位甩锅的对象。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总得给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名家长无端把矛盾纠纷,转嫁至王先生,持续施压存在过错。
幼儿园没尽到员工劳动保护义务,把自身应当承担的舆情处置责任,全部推给个人,同样存在过错。
二者的施压行为,与王先生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家属有权主张相关责任方作出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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