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个别医院的检测结果竟如此不可靠?个别学校对待学生竟如此不负责任?
据悉,5月27日,一名13岁男生在登封某学校参加体检,登封市嵩正中医院HIV初筛显示“结果可疑”。医院未告知监护人,便直接通报给了学校。
校方以“保护其他学生”为由,将该学生劝退,要求家长领回孩子。
父亲带孩子前往郑州两家三甲医院多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排除了感染的可能。
之后,涉事学校认可了阴性结果,同意学生返校。
这件事存在以下法律问题:
(1)依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常规体检并不包含HIV检测,我国实行艾滋自愿检测。学校私自增设检查项目,此行为属于违法。不知学校增设该项检查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2)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医院未告知监护人,就先将敏感的“可疑”结果通报给学校,违反了相关规定。医院不告知当事人的监护人,却告知学校,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于法相悖。
(3)学校仅凭初筛“可疑”就将学生劝退,这属于歧视与变相开除,学校无权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据悉,13岁的孩子遭劝退、被贴上“艾滋”标签,心理创伤难以愈合,目前仍休学在家。
这件事暴露出诸多问题,反映出个别医院和学校的不专业、不敬业、不负责。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