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条热搜,看得人头皮发麻,又有点哭笑不得——一名律师去海洋王国潜水,下水才十几秒,一头3米长的大鲨鱼上来就把他的头脸咬了个稀烂,脸上留下7个两厘米深的牙印。而事发前,工作人员明明还跟他说:这个项目连小孩都能玩。
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15日,一名湖南律师包先生和家人去长沙湘江海洋王国游玩,花了480元体验一个名叫“蓝洞猎奇”的潜水项目。所谓潜水项目,就是穿上潜水服下到池子里跟鱼来个“亲密接触”。工作人员连连保证这个项目绝对安全,连小朋友都能玩,包先生这才放心穿上了装备,慢慢潜入水中。
结果呢?他进水里连一首歌还没听完的功夫,一条3米来长的沙虎鲨直冲他的面部就来了。
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写得触目惊心:右侧颞顶部头皮撕脱伤,右侧面部皮肤挫裂伤。更吓人的是,包先生脸上总共留下了9个牙印,脸部被咬得塌陷,需要缝针治疗。根据事后检查,仅面部就有7个2厘米深的齿印。据包先生本人回忆,当时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告知他池子里有鲨鱼。
包先生自己也说,下水也就十几秒钟,鲨鱼就发动了攻击。他在水里几乎没有任何逃跑的可能,等被救上来时满脸是血,头面部多处伤口。幸好旁边游客帮忙紧急处理并呼叫120,被急救送往医院。
万幸的是,经过医生们的全力救治,包先生目前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但伤势依然很重,需要休养三个月。
更扎心的是,包先生还发出来一组他自己上药的照片,整个右眼周围全是缝合包扎的伤口,看着就让人心疼。
事后包先生找园方理论,事情到这里开始变得更好笑了——园方态度倒是挺积极,第一时间垫付了医药费。可是谈赔偿的时候,矛盾就来了:园方开口就说赔2万块钱。包先生当场就笑了,作为一个律师,他太懂这里面的门道了:自己被鲨鱼咬成这副模样,误工费都不止2万块,更何况脸上留下这么深的伤疤,毁容加后期恢复的费用也是一大笔开销。谈判完全达不成一致,包先生直言,自己准备发起民事诉讼维权。
园方那头似乎也没料到这事闹这么大,长沙湘江海洋王国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涉事的“蓝洞猎奇”项目已经全面停业整顿。
事情冲上热搜以后,评论区网友瞬间炸锅了:
“哈哈哈鲨鱼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惹律师,这下鲨鱼要收法院传票了!”
“笑死我了,这项目连小孩都能玩?里面养了头鲨鱼让小朋友下去跟鲨鱼一起游泳?”
“怪不得赔偿才2万,明显是欺负普通人不懂法,但你低估了,那是律师!他可不是普通职业。”
“鲨鱼又不知道你是个律师,看来律师这身份对鲨鱼没用啊。”
“本来我想说心疼一下伤者的,但看这位是律师,自己辩护自己,这案子可就太有节目效果了。”
还有网友留言说,“律师把头伸进老虎洞里,老虎还敢咬。看来在动物面前,不分你是医生、律师还是律师函,一律一视同仁。 ”
不过,玩笑归玩笑,沙虎鲨可不是普通鱼类。很多人以为所有鲨鱼都跟《海底总动员》里似的很温顺,但其实沙虎鲨有很多捕猎本能。在野生环境里它不一定攻击人,可关到小水池里,情况截然不同。更何况有游客突然下水惊扰了领地,鲨鱼极有可能发动攻击。说白了,水族馆里的鲨鱼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种完全被驯化的“宠物鱼”。
关键是这事在法律上怎么定性。有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甭管包先生有没有逗鲨鱼,只要园区的动物伤了人,园区就得负责。此前有无锡类似的“美人鱼”水下训练被鲨鱼咬伤致十级伤残案件,法院判决潜水项目运营方承担70%的责任。
现在事情僵在这里,包先生觉得2万块实在太少,园区又不想给太多。这位律师会不会亲自帮自己代理上法庭,成为“案中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这起“长沙鲨鱼咬律师”后续的法律博弈。
最后我想说一句:海洋馆里的老虎都有人敢摸,但池子里的鲨鱼,真的摸不得。
本文综合大河报、新京报、大象新闻、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编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