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一40岁大龄女子好不容易遇到了喜欢的人,便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男子。女子幻想着二人能有个家,却意外发现男子在外居然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女子便和男子大吵大闹,男子根本不解释,也不哄她,而是摔门而去。没多久男子发现自己手机和身份证落在女子家,便回去取。没想到,一开门就被泼了一脸不明液体,男子被灼伤,马上报警。经鉴定,男子面部瘢痕畸形达到重伤二级,伤残五级的标准。女子因此被判了10年。
她从没想过,等待了半辈子的爱情,会以两败俱伤的惨烈方式收场。她毁了他的脸,他毁了她的一生。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书。40岁的马某与张某同居期间,因怀疑男友与其他女人有交往,从卫生间拿出下水道疏通剂,开门泼在了张某脸上。经鉴定,下水道疏通剂液体中检出硫酸根离子;张某面颈部瘢痕畸形致容貌毁损,评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五级。一瓶十几块钱的下水道疏通剂,让两个人的人生同时塌了。
其实在事发当晚,她还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停下。从拿起疏通剂到关掉监控,从倒进塑料盒到握住门把手——每一秒都是悬崖勒马的机会,她都错过了,或者说,她都不肯给自己一个机会。
法院查明,马某在案发后未报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在现场清理痕迹。她甚至关掉了监控。不是冲动,是蓄意。一个四十岁的人,在那一刻选择了最决绝、最无法挽回的方式解决问题。不是为了争一口气,是那口气压了太久,压到她觉得只有毁掉对方才能松掉。她把40岁才等来的“第一次”看得太重了,重到一旦这份感情碎了,她整个人也跟着碎了。
判决书里写着她被认定为“坦白”,却不构成“自首”。因为她在伤人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救人,是毁灭证据。
她不是过失,是故意。她明知疏通剂是高腐蚀性化学液体,仍将它泼向对方的脸。那一瞬间,她的脑子里只有恨,没有后果。男人摔门而去的时候,她大概哭过、骂过、绝望过,然后在房间里等了很久。等他回来取身份证和手机的那一刻,她等的不是和解,是报复。整件事最讽刺的是——那个男人回来,只是为拿身份证。
法院认定她的行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主观恶性深,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她赔了12万多,钱出了,人也出不来了。10年,等她出来就50岁了。那张40岁才交付的“第一次”,最终换来的不是白头偕老,是10年刑期和一个被她毁容的男人。那些被辜负的信任、被背叛的真心、被伤害的自尊,最后用一瓶疏通剂解决了。可在她倒出液体的那一刻,伤害的就不只是那个男人,还有她自己后半辈子。
“冲动是魔鬼”这句话,在40岁的年纪里不该只是一句口号。
可她用一瓶疏通剂,亲手把自己的后半辈子也毁掉了。这不是爱的代价,是不会控制情绪的代价。不是他不值得,是她不值得为了一个渣男搭上自己的未来。法院判决那天,她一定后悔了,但后悔有什么用?张某的脸再也回不去了,她的青春再也回不去了。
信息来源:综合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现代快报、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2026年6月14日至1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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