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这个小地方上人民日报了!因为一块交通警示牌,打破传统,简单直白,宣传效果杠杠。
这块牌子设置在海南省澄迈县的一个路口。两年前,交警在一个事故多发路口设置了一块黄色警示牌,上书“此路口有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已死亡1人”,把已死亡1人这几个字写的格外醒目,自这块牌子设置以来,再也没发生过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了。
这种警示牌设置很有意义,为什么宣传效果好?心理学中有一个名词叫“恐惧唤起”,大多数人面对危险时,温和的劝导有作用,但不如强硬的直接警告来得猛,更能从内心警醒。
人人都有一种侥幸心理,明知有危险,但有时候还是会去做,总认为不要紧,自己会是幸运的那一个。
比如每年夏天全国各地报道多起溺水事件,在很多河边水库边虽设有“严禁下水”的警示牌,但悲剧还是会一年一年的重复上演,总有人自以为水性好,偶尔下河洗澡不要紧,但往往危险就在瞬间疏忽大意中发生了,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吸烟有害健康”这个提法,在香烟盒上印了多年了,但爱吸烟的人依然在吸,而且还有一波未成年人仿效。
我认为“下河洗澡”和“劝导吸烟”这种屡禁不止的事情,可以借鉴一下海南澄迈交警的做法,在河边竖起高清牌子,写上“此河发生溺水事件已死亡x人”,或者在香烟盒上写上“吸烟导致肺癌”,并配上肺癌患者的病变肺部图,这样宣传效果应该更好。
好办法应该在各地分享并学习,不过也要注意度,不可滥用,滥用可能过犹不及,失去初衷,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