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安徽濉溪,女子清晨坐上60岁男子的车,停一路口,二人在车里发生关系时,男子突然失去意识,女子急忙打120,又陪着去了医院,结果,男子还是去世了。女子特意留个心眼,打了110说清楚来龙去脉,事后,男子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32万余元,法院判决亮了。
2025年7月27日清晨,60岁的马某一大早开车接上了相熟的女子魏某,没去早市也没走亲戚,反倒把车开到了镇上一个红绿灯路口东边的僻静地方停了下来。
大早上的俩人关着车门在车内发生了亲密关系。本来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谁也没料到意外会来得这么突然,过程当中马某突然身子一软就没了意识,喊也喊不醒,推也没反应。
这可把魏某吓了一大跳,她没敢慌神跑路,也没想着藏着掖着怕丢人,当即在7点22分就拨通了120急救电话,等救护车赶到之后,她跟着医护人员一起把马某抬上车,全程陪着去了医院参与抢救。
医生前前后后抢救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最终还是没能把人救回来,马某被宣告临床死亡。
好好的人出门还好好的,转眼就没了,魏某也知道这事说不清道不明,索性直接主动说明情况,在7点45分拨通了110报警电话,一五一十把前因后果都跟民警讲清楚了,全程配合警方调查,没半点隐瞒。
后来警方的调查结果陆续出来了,先是做了生物检材鉴定,证实俩人确实发生了亲密接触;又给马某做了全面的毒物筛查,体内没检出农药、鼠药以及镇静类药物成分,彻底排除了他杀、中毒的可能性;最后警方出具了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认定马某属于突发猝死。
这事传到马某家属耳朵里,家属是又气愤又难过,好好的家人出门还好好的,怎么跟别的女人待了一会儿人就没了?家属越想越觉得魏某得为此事负责,人是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出的事,这笔赔偿就得算在她头上。
家属很快就一纸诉状把魏某告到了濉溪县人民法院,列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堆名目,加起来总共要求魏某赔偿32万余元。
家属这边觉得自己占着道理,毕竟人死在了当场,怎么说对方也得掏点钱补偿安抚,可法院判案从来不是看谁闹得凶、谁更可怜,全得讲证据讲法律规定。法院接手这个案子之后,把前前后后的所有细节都查得明明白白,最终给出的判决结果,却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和魏某都是成年男女,俩人发生亲密行为是双方自愿的,这件事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魏某从始至终也没有伤害马某的主观想法,不存在侵权的过错。
然后最关键的一点,家属主张马某的死亡是魏某造成的,可从头到尾都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能证明魏某的行为和马某的猝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说白了,猝死大多是自身身体状况导致的,可能本身就有潜在的心脑血管疾病,情绪一激动身体扛不住就出了意外,不能仅仅因为俩人待在一起出了事,就把责任全赖在在场的人头上。
法院还特意提到了魏某事后的处理方式,说她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发现马某出事之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求救,全程跟着去医院陪同抢救,之后还主动报警配合调查,该做的措施她都做了,已经尽到了一个普通人能尽到的所有救助义务,法律不能用专业医生的标准去苛责一个普通民众。
综合以上所有情况,濉溪县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直接驳回了马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魏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就连案件的受理费用,也全部由原告也就是马某家属自行承担。
这事传开之后,不少人都议论纷纷,有人说家属纯属无理取闹,自己家人不自量力出了事,凭啥赖到别人头上;也有人说人死为大,多少该赔点钱安抚一下家属。但法律就是法律,讲的是事实和证据,不是人情和同情。
这桩案子也给所有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提了个醒,年纪大了身体是什么状况自己心里要有数,做什么事都得量力而行,别为了一时快活拿自己的命开玩笑,真出了意外,丢的是自己的命,还让家里人跟着难堪又伤心。
另外真要是遇上意外在旁边,别想着跑路躲事,第一时间打120救人,该报警就报警,该配合就配合,只要尽到了该尽的义务,法律也不会平白无故让你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