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某小区,业主李某仅仅只是延迟缴纳物业费,物业直接不让他从侧门进小区,想回家只能走正门。
居住在这个小区的李某,平日里日常通勤、买菜散步,基本上都依靠小区的人行侧门进出。
侧门距离周边菜市场、公交站点更近,能省去十几分钟绕行正门的时间,久而久之,走侧门出行已经变成李某固定的生活习惯,绝大多数常住业主,平时也都偏爱走这条便捷通道。
矛盾爆发的根源,是李某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心存不满。
早前很长一段时间,小区公共区域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带杂草肆意疯长,地下车库照明设施损坏后迟迟无人维修,李某多次反馈问题,始终没能得到物业有效回应。
无奈之下,李某选择暂缓缴纳物业费,想用这种方式倒逼物业正视问题,优化基础服务。
谁也没想到,物业没有第一时间整改服务漏洞,反而联合小区业委会出台一项霸道规定。业委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前提下,私自敲定内部方案,直接把小区侧门门禁系统和物业费缴纳状态强行绑定。
简单直白来讲,按时足额交费的业主,可以自由刷门禁进出侧门;但凡存在欠费、延迟交费的住户,系统会自动封禁权限,彻底无法通行侧门。
新规落地之后,后台工作人员直接锁死李某的门禁权限。
这下李某想要出门办事,只能舍弃近路,每次都要绕远几百米从小区正门出入,日常出行效率大打折扣,给生活增添了不少没必要的麻烦。
李某主动找物业管理人员协商沟通,表明自己并不是恶意拖欠费用,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协商服务整改与缴费问题,同时要求物业恢复侧门通行权限。
面对李某的合理诉求,物业态度十分强硬,直白告知只有补齐所有拖欠的物业费,才会重新解锁门禁功能,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协商余地。
双方来回拉扯数次,始终没办法达成共识,看透物业蛮横态度的李某,不再进行无效沟通,直接把物业公司以及相关业委会一并告上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该条门禁捆绑规则无效,并恢复自己完整的通行权利。
庭审过程里,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条例,给出清晰明确的判定。小区侧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每一位业主都依法享有平等的使用权,物业和业委会压根没有权限,私自将公共通行权利和物业费做捆绑,用限制门禁的方式变相施压催费,这种操作本身就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最终法院宣判,责令物业立刻解除权限封禁,恢复李某侧门通行资格,同时作废这项不合理的内部管理规定。
这件事能直白撕开当下不少物业公司的通病,很多物业已经彻底偏离服务行业的本质,收钱的时候积极主动,处理业主反馈的问题时消极敷衍,一旦业主对服务不满暂缓缴费,就想方设法用门禁、电梯、停车权限拿捏业主。
这类物业公司习惯性滥用管理权限,把公共配套设施当成胁迫业主的工具,完全无视业主本身享有的合法物权。
物业催缴物业费本身具备合理依据,面对恶意长期赖账不交费用的业主,物业完全可以通过起诉、仲裁这类合法正规的渠道维权。
用封禁门禁、限制通行这种极端手段,本质上属于简单粗暴的懒政行为,还涉嫌触碰法律红线。所有普通人都要清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对应的义务,但享受小区公共配套同样是业主的合法权利,二者不能被随意捆绑。
业主面对不合理的管控与霸道条款,不用一味忍气吞声,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是最稳妥有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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