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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没有吃差价?关于“吃差价”这件事,果然在记者采访了卖房人史阿姨后,又揭出了

到底有没有吃差价?

关于“吃差价”这件事,果然在记者采访了卖房人史阿姨后,又揭出了更多不合规之处。根据“新闻坊”的追踪报道,眼下可以确定的事实包括:第一,6月7日,史阿姨将一套41平米的老房挂牌给链家江桥店,挂牌后仅半小时,经纪人李某惠就称有客户意向,全程由其传话,史阿姨直到签完合同,都没见过所谓买家。第二,谈判过程极快,李某惠两次传话后,两分钟内就敲定106万成交,当天史阿姨收到“周某”方支付的20万定金。第三,事后查明,买家“周某”实为经纪人李某惠的女儿,定金由李某惠丈夫支付,一家三口直接参与交易。第四,同一天,同店另一经纪人吴某雄,向史阿姨的侄女婿推销房源,声称这套房售价在180万左右。第五,史阿姨得知价差后要求解约,6月10日双方无责解约,定金全额退还。第六,此后该房源通过其他中介,以188万成交并完成网签。从上面六点来看,链家一句“不存在吃差价”就显得太轻飘。按链家的逻辑,只要没直接从房款里截留差额、没在这套房上赚二次佣金,就不算“吃差价”。但普通人都能看出不对劲,一个经纪人为什么要让全家上阵当“买家”,急着半小时就压价成交?另一个经纪人明明知道房子已经签了约、不会对外卖,为什么还要编个180万的高价到处推?这两个人的行为,单独看是违规,凑到一起,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压价吃利”的套路——哪怕是没来得及转手,也不代表动机干净。当然,到底有没有“吃差价”,我说了不算,链家说了也不算,还是要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链家可以开除员工、处罚管理层,但这本质上是公关,不是法律定性。至少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和司法层面介入。一是经纪人隐瞒亲属关系充当买方,是否构成欺诈或恶意串通?二是虚构房源、虚报价格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信息真实性义务?相关部门的调查,不能只看“有没有吃到差价”,更要查清楚整个操作链条里的违规边界——毕竟,要是这种“擦边球”只需要开几个人、发个通报就能翻篇,那下一个被“围猎”的业主,可能还会在懵懂中签下合同。上海链家经纪人违规推虚假房源被辞退吃差价网传吃差价房晏秋秋